关于印发肇庆市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肇府〔2011〕 22号
关于印发肇庆市重大项目建设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十一届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推动工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服务业、农业等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进一步壮大经济总量,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
附件:肇庆市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
肇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计划 “十二五”△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