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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07-10-23 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全面构建“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新肇庆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目标,根据《广东省卫生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中共肇庆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卫生发展状况

1、卫生资源配置。

1)卫生机构设置情况。2005年底,全市有各类卫生机构711个,其中县及县级以上医院40间(含中医院9间)、卫生院104所、妇幼保健院(所)7间、专科防治院(所、站)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个、卫生监督机构7个、中心血站1个、其它卫生机构及各类门诊部(所)536个。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有民营医疗机构125个。

 

全市有三级医院1间、二级综合及专科医院23间、一级医院127间。

 

2)病床设置情况。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7256张,其中医院床位6970张。

 

3)卫生人员情况。全市有卫生人员1447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496人。在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医师及助理执业医师4038人、注册护士3946人。

 

4)政府对卫生投入情况。“十五”期间,各级财政的卫生拨款总额为28268.3万元。

 

5)主要设备情况。全市医疗机构拥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4223台(件),其中50万元以上138台(件),10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63台(件)。

 

2、法定传染病情况。

2005年,我市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218.98/10万,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人禽流感病例。在法定传染病中,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乙肝、感染性腹泻、淋病、梅毒。

 

3、卫生绩效情况。

200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1028.6472万人次,其中门/急诊1014.1445万人次,入院诊疗16.3468万人次;全市人均诊疗次数2.6人次,每千人口入院量为41.5人次。全市县及县以上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64天、卫生院4.1天;全市县及县以上医院出院病人治愈率77.67%,好转率18.15%,病死率1.65%

 

4、医疗费用情况。

2005年,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平均每门诊人次医疗费用88.99元;每出院者平均住院医疗费用4801.87元,平均每天住院费用515.66元。

 

5、卫生发展水平情况。

截至2005年底,按396.5万常住人口计算,全市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02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1人;每千人口拥有医院床位1.76张。

 

居民健康水平和保障水平方面。2004年,我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4.79岁;2005年,全市婴儿死亡率为9.3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91‰,孕产妇死亡率为18.41/10万,均控制在省提出的相应指标以下。

 

公共卫生质量方面。2005年,全市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食品、餐具监测合格率分别为84.94%86.64%;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3%89%。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此外,《献血法》全面实施,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我市先后2次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肇庆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6、农村卫生情况。

“十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968万元开展薄弱乡镇卫生院改造,全市乡镇卫生院基本完成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10间卫生院进行了业务用房改造,有17间中心卫生院和53间一般卫生院进行了设备更新。2005年度,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130万人,覆盖率43.88%;“十五”期间,全市获住院补偿52210人,补偿金额4848.4万元,人均928元。农村爱卫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至2005年末,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覆盖率99.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8.89%,处于全省中上水平;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52.55%,比2001年增加8.04个百分点;至2005年底,全市有39个村被省爱卫会命名为“广东省卫生村”,是目前全省(除珠三角)创建省卫生村最多的市。

 

二、“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和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协调发展,为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新肇庆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战略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原则,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源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卫生事业;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和公平优先、提高效率的原则,以农村为重点,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卫生服务为着眼点,突出抓好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统筹协调全市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高效、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科学规划管理,改革创新对卫生全行业的监管。

 

(三)发展目标

2010年,全市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卫生管理体制和财政保障机制,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及不同人群之间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较大改善,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指标

2010年,全市城乡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75岁,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20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均控制在省提出的15‰、18‰和25/10万以下。

 

三、“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卫生资源。

1、卫生资源总量适度增长。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鼓励企业或个人捐赠等多种渠道,适度增加卫生资源总量。到2010年,全市执业医师及助理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和医院床位总量分别增加至6000人、5600人和8800张。按全市400万常住人口预测计算,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及助理执业医师、注册护士和医院床位分别达到1.5人、1.4人和2.2张。

 

2、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遵循以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主导,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原则,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严格各类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传染性疾病防治、医疗救治体系、中医药发展、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医学以及老年病等项目建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合理调整医疗机构设置。在城市,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控制医疗机构的规模和数量,继续调整现有医疗机构布局,全市原则上不再增加综合医院,通过合并设置或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我市未设置的传染病、肿瘤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同时,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端州、鼎湖和高要、四会市城区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覆盖不到的居委会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依托现有的医疗机构,按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进行改造。在农村,根据乡镇行政区域的调整,理顺乡镇卫生院设置,到2010年,每个乡镇建设一所规范化的卫生院;到2008年,每个行政村建设一间规范化卫生室,巩固和发展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二)继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加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到2007年,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并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健全各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2006年,各县(市、区)要成立应急专家委员会,完成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培训,落实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不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水平。

 

2、加快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2006年,基本完成市和县(市)疾控中心建设,全面完成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市、县、乡镇三级疾控体系建设,构建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10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能力明显提高。与此同时,加强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

 

3、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快市卫生监督所异地建设步伐,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基建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要求,争取用3年时间,建立独立运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到2010年,所有的中心镇要建立起卫生监督机构,初步建立起市、县和镇三级卫生监督网。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强化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和进修等方式,逐步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整体素质,建立起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办事高效、反应迅速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建设独立的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在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未完善之前,继续挂靠市第一人民医院,完善相关设备,承担医疗急救指挥任务;做好市第一人民医院搬迁相关的论证、立项等各项前期准备,争取早日动工兴建新的市一院。抓好市和各县(市、区)综合医院的规范医疗紧急救治机构(综合ICU)建设,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资源,构建三级医疗急救体系;积极筹建市级传染病医院,并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感染疾病科建设。

 

5、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以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和医疗救治信息系统的建设进程。

 

(三)加强预防保健工作,切实提高健康水平。

1、继续抓好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艾滋病、流感、结核病、狂犬病、性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进一步规范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到2010,“六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进一步完善HIV监测系统,积极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努力遏制艾滋病蔓延的势头;继续实施广东省结核病控制项目,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100%;巩固麻风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建立和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目标评价系统,推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2、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管理、防治和健康教育的社区防治网络,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的信息化系统管理。稳步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综合干预试点,逐步推广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工作模式和工作规范,降低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老年性疾病、营养性疾病、学生常见病和口腔疾病的危险因素水平。

 

3、继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完善全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体系。继续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住院分娩率,到201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建立和完善高危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和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积极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水平,到2010年,儿童、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最大限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积极实施以地中海贫血干预为突破口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大力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和社区健康教育行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创新健康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75%80%、70%,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90%和80%。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宣传、培训工作,逐步提高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率。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居民、农村和高危人群中分别达85%70%90%以上,安全套在娱乐场所的发放使用率达90%以上,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100%、农村达80%。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各类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患预防知识的知晓率,降低精神障碍的发病率。

 

(四)大力抓好农村卫生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1、加强镇、村两级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根据省的计划部署,2006年,抓紧完成70间一般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配套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乡镇卫院和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从服务供给上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城市社区普遍提供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95%90%以上的居民步行10-15分钟可以到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平均每万名城市居民至少拥有2名全科医师。同时,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计划实施社区干预,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比例和服务满意率逐年提高到80%40%80%

 

3、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级统筹,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扩大覆盖面,提高受益率和保障水平。力争到2010年,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85%,建立起较为巩固、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保障水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大力实施《肇庆市农村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统筹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监测、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卫生保健水平。积极研究探索简便可行的医疗救助方式,鼓励建立慈善医院、平价门诊等,为城乡低保人群和弱势群体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到2007年,端州区所辖乡镇要实现初保工作达标;2010年,鼎湖区、四会和高要市所辖乡镇要实现初保工作达标,其它县要有80%以上的乡镇实现初保工作达标。

 

(五)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卫生行业管理。

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和医疗市场监督力度,完善卫生监测与质量报告制度,加强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强化餐饮业的监管,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卫生监管水平。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执行食品安全计划,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提高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能力;健全和完善职业病预防、监测、控制技术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预防重大职业中毒的有效措施,积极预防、控制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大职业病。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规范医疗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严格规范采供血行为。

 

(六)广泛深入推动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巩固创建卫生城市成果,大力推进卫生村、镇创建和除害防病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爱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城区要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四会、高要市要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城市。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到2010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以上;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创建20个“广东省卫生先进镇”和3个以上的“广东省卫生镇”,省卫生村总数要达到100个以上,并创建120个市卫生村。此外,市城区要巩固发展灭鼠、灭蝇、灭蚊三项达标成果,全市要有5个以上的城镇实现灭鼠、灭蝇(或灭蚊)两项达标,20个以上城镇实现灭鼠单项达标。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中医药发展。

1、健全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建成三级甲等中医院1间,其余所有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县级中医院普遍能对乡镇卫生院起带动作用,镇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中医科,能够为群众提供适宜的中医服务。

 

2、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到2010年,争取建成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5个,每间中医医院要建成23个有特色、疗效好、效益高的名牌专科,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格局。

 

3、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医人才队伍。到2010年,争取培养引进23名学术造诣高、省内有名气的中医学科带头人、10名具有中医专业特色和较高诊治水平与研发创新水平的中医骨干人才、100 名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临床诊治水平的基层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中医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专业技能明显提高,重点学科人才结构合理,并初步形成梯队。

 

4、全面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继续做好我市名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开发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自主创新研究、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研究。到2010年,力争有12个中医科研项目获省级科技成果奖,市级科技成果数量增加,并明显带动医院效益增长。

 

5、继续以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镇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农村中医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德庆县要建成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广宁县、四会市要在建设全市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县(市)的基础上,力争建成省、市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到2010年,全市60%以上的镇要达到市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镇标准,并建立起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三级中医服务网。

 

(八)继续贯彻《献血法》和《肇庆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公民献血意识,营造“献血救人,无尚光荣”的社会新风尚。大力推进自愿无偿献血,努力提高自愿无偿献血比例,全市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要达90%以上,实现从计划指标献血向自愿献血转变。加强血站管理,把好血液质量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九)全面提高人才素质,促进卫生科技、教育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卫生行业特点、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用人双向选择,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体制和机制。积极组织实施五大卫生人才工程(包括名医工程、公共卫生人才工程、中医药人才工程、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和卫生管理人才工程),开创我市卫生人才工作的新局面。加快肇庆医专新校区建设,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医学教育水平。

 

全面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执业(助理)医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达85%;农村地区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水平的比例达到90%,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到50%;护士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不低于30%。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率达95%;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不低于90%,卫生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

 

以“科教兴医”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卫生人员的科技意识,加大科研投入,充分调动卫技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加紧培养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员和全科医师、心理治疗医师、精神病专科医师等专业人才。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分别达3040%4050%。加强市级病原学重点实验室建设,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骨干。

 

针对我市疾病谱变化的情况,有组织、有计划开展防治知识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及乡村医生培训,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争取到2010年,市疾控中心有35人、县级疾控中心有23人经过系统的慢病防治知识培训。

 

(十)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共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坚决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通过加强医院内部各项管理,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续加强对医院日常的监督管理,督促医院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承担起政府对卫生事业的职责。积极推进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能,把公共卫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纳入各地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由政府有关领导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公平、可及。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当地卫生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规划,并切实协调解决好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提供支持。建立卫生事业发展的促进机制,由政府牵头,督促卫生、计划、财政、人事、物价、税务、药监、建设、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措施,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卫生发展中的问题,并建立相关的检查、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加大投入,建立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卫生经费的落实。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增加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农村卫生、中医药建设和基本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的投入,将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改水改厕等公共卫生工作和农村合作医疗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范围。同时,重点扶持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机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硬件建设,设立专项建设经费,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前提下,各级卫生部门也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通过拓展服务范围,强化管理,降低成本,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机构的整体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统筹城乡卫生发展,改善卫生公平。

1、以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改善卫生公平为核心,加强全市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致力缩小城乡、地区差异,保障基本卫生公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基本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条件,构建基本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努力解决农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县和乡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人员享受与当地公立学校教师相当的待遇,稳定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队伍,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经费,实现乡镇防保机构的工作用房、仪器设备和人员“三配套”。加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力度,确保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用房、执法设备设施和人员素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农村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可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提供,也可通过招标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乡村医生或个体开业医生按照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购买,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卫生经费预算。依法规范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确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3、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着力改善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使群众得到实惠。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看病难问题;不断创新宣传发动工作形式和方法,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并逐步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

 

(四)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卫生服务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对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的研究和改革探索,逐步建立完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的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医药总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药费用公示等制度,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对现有配置不合理的卫生资源要按照规划进行调整。进一步从严控制大型医院的建设规模,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和设备准入,抑制医院规模盲目扩张。

 

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的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并建立规范的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加紧培养和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职业化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规范医疗机构内部收入分配办法,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奖金与所在科室直接挂钩的分配方法及奖金分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办法。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和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奖金分配机制。继续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认真落实民营医院发展政策,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公立医院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保障基本医疗、满足不同层次医疗保健需求的医疗保障体制,促进医疗服务市场良性竞争。

 

在强调政府责任的同时,强调个人对健康的责任,积极引导居民增加对健康投入,大力倡导健康促进和健康保护,鼓励健康行为,增加人们自身改进健康和处理健康问题的能力,鼓励有消费能力的群体拥有家庭医生。

 

(五)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现代化建设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快全市公共卫生及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以建立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为切入点,通过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带动并整体推进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系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和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抓紧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体系,以卫生信息化促进卫生现代化。

 

(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强化全行业属地监管和行业自律。

 

(七)加强精神文明和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结合卫生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党的建设,扎实推进“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和落实反腐败和纠风工作。开展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及和谐医院、和谐医患关系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收费行为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深入实施医德考评归档制度,全面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和“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继续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弘扬“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情,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努力营造奋发向上、勇于创新、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卫生文化氛围,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积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促进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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