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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07-09-05 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肇庆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做好“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新肇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五”期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成绩显著

“十五”时期(20012005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摆上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统一规划,落实责任,措施有力,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劳动保障事业成绩显著,实现了“省里有位置,全国有影响”的目标,为推动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新肇庆建设起到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全力铺筑民生路,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

“十五”时期,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就业规模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得到加强,城乡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十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0.5万个,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6万人,其中“4050”人员0.82万人;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4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71%培训农村劳动力11.6万人,转移就业20.28万人;全市各级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累计接受求职登记15.8万人次,推荐介绍12.3万人次,介绍成功4.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以下。就业局势持续稳定。20049月,市劳动保障局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20056月,市就业训练中心被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授予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创业培训项目授权培训机构,为全省唯一的一家授权培训机构。

 

(二)技能人才培养取得重大突破,推动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

技校招生工作连创历史新高。“十五”期间全市技工学校累计招生2.3万人,比“九五”时期增加8500人;至2005年底,全市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1.45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5500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8%以上。积极开展“智力扶贫”工程,共招收1390名农村年均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成果丰硕,“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参加鉴定人数预计达8.15万人,获证人数近7.25万人,其中获高级和技师职业资格分别为2231人和378人。企业技术工人比例不断提升,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从“九五”末期的3.5%提高到“十五”末期的4.2%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20047月首届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成果展示会上,我市展区受到省领导的极大关注和较高评价。

 

(三)精心编织安全网,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实现了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得到提高。“十五”期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提高145.44/;预计到2005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将分别达到26万人、27万人和29万人,工伤保险17万人,生育保险16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将超过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181.6%。完成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险热点、难点问题。20047月开始,分三年时间将市直企业早期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提高85/月,基本解决其待遇偏低问题;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得到理顺;解决了关闭、破产、转制国企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山区公务员生育保险问题得到解决;允许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积极配合、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使我市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进展顺利。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监管机构,初步形成了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四)热心当好守护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制定并颁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调整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预计“十五”期末,全市在岗职工货币月平均工资将达1300元,比“九五”期末增长76.7%,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63%,年均增长10.2%,高于计划提出的7%的目标。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预计“十五”期末,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将达80%以上,有1100多户用人单位签订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8万余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了市县两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并逐步向乡镇延伸;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调节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9940家次;立案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000余宗,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的工资和押金共计5062 万元,涉及劳动者 16.7 万名。积极探索建立我市劳动保障维权举报奖励机制建立以工资支付监控为主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监控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累计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211宗,涉及劳动者9917人,涉案标的1554.8万元,劳动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开通了12333劳动保障维权咨询热线,成立了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和处理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五)积极建设“五个一”工程,夯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积极建设市级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投资4533万元,征地42.6亩、建设1.4M2的市级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计划于2006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二是抢抓机遇建设肇庆市技师学院。征地300亩,投入1.6亿元建设肇庆市技师学院,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将其建设成“万人大校”,建成全国一流的高级技师培训基地三是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工程。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市场总面积达3000M2,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服务、档案托管、劳动事务代理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四是大力推进基层劳动保障所建设工程。按照“六到位”要求,在全市设立了112个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机构建设总面积4374.7M2。五是抓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部分已连接到社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平台。部分劳动力市场建立了远程可视招工系统。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已经投入使用,社会保险已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金保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立项,被劳动保障部列为全国“金保工程”示范城市。

 

(六)加强劳动保障系统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着力加强劳动保障系统的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实行干部交流轮岗,鼓励开拓创新,在全系统营造了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环境;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各方力量,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积极开展真诚服务,推行“诚心服务、真情相助”的人本服务理念,全力打造执政为民真诚服务品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增强了全系统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安所在,分配是民生所系,以城乡统筹就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高能力,优化环境,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新肇庆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12.5万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基本建立城乡并重的就业制度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培养高技能人才3.5万人,其中高级工2.9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0.6万人,初步建立规范、高效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险体系,基金征缴率达到 95%以上,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平衡,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维权服务进一步加强,建立较完善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自我调节机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重点工作

1.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大力引导和促进就业结构的调整,扩大就业容量的同时,加强失业调控,强化就业援助,实现就业援助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政策的情况下,将原截止到2005年底的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延长到2008年底;将享受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扩大到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将就业援助对象的范围扩大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且仍未实现再就业的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长期失业的其他特别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以及农村人均收入1500元以下家庭等。二是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以及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村级兼职劳动助理员制度,延伸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建设好山区县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健全培训组织网络,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素质,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到“十一五”期末,全市非农就业比重达到72%

 

2以技工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要求,以技工教育为重点,建立健全技工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多渠道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健全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一是集中力量建设好肇庆市高级技工学校(肇庆市技师学院)。实施专项扶持,突出抓好肇庆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充分发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成建制、成才时间短、发展后劲大的优势以及对熟练技工的培养和技工院校可持续发展的高端拉动作用,将肇庆市技师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院校途径,满足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建设的需要,实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技术跨越。二是推行“三双”制,推动技工教育制度改革。以市第三技工学校为基地,积极开展“双元制”办学,加强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养,推动院校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有效对接和协作机制,直接、有效地为企业和社会培养能快速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科技和工艺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高、职院校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制度,使学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既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师资队伍,使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逐步向教师—工程师、教师—技师的复合方向发展。

 

3以完善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体系。

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的要求,以完善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提高我市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组织实施新修订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范保险关系转移办法,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为保障重点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二是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最大限度地减少参保企业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工资总额行为,减少基金流失,提高基金征管效率三是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促进就业型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加快失业保险由保生活与促进就业相结合转变为预防失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四是基本形成“三级机构”、“四级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每年建设一批社区示范点,规范服务模式。争取社会化服务率达到99%,其中社区管理比例达到80%五是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健全多方监管的组织体系,实现基金征缴、支付、营运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保障基金安全。六是进一步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4以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重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按照这一要求,我市要以建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安康新肇庆。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实现劳动关系调整从主要由政府主导向政府指导与自主协调并重转变。二是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构建市、县、乡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违法行为预警机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和劳动保障维权奖励制度,保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三是完善劳动争议调处制度。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调处体系,加快推进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健全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将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和12333举报投诉电话建设成为政府和劳动者沟通的平台,为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劳动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维权服务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建设项目

1、加快和完善“五个一”基础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一楼”建设。以市级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建设为重点,积极指导山区县建设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二是加快“一校”建设。积极推进肇庆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加快融资步伐,尽快将其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高级技师培训基地。三是进一步完善“一场”。按照就业服务“新三化”的要求,加快建设好市、县(市)区两级劳动力市场,重点建设好市级劳动力市场。四是完善“一所”建设。按照“六到位”、“八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层次和质量,发挥其在城乡统筹就业、劳动保障维权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建设好“金保工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建设“数字肇庆”的要求,重点建设“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构建统一、高效、简便、实用的市、县(市)区和乡镇、社区(街道)四级劳动保障网络系统,为建立城乡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劳动保障维权体系,科学的监测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

 

2、大力实施“肇庆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肇庆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组织培训农村青年10万人,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供“一条龙”转移就业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培训后就业率达95%以上,回流率不超过20%。整合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资源,建立培训转移综合服务基地。以市就业训练中心为依托,建立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综合服务基地,在各县(市)区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技校或其他培训机构建立分支机构或分教点。

 

3、实施创业培训工程。

积极抓好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的对象从目前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复退军人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残疾人等,推动劳动者培训由技能培训为主转向以创业培训为主,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一人创业,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将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开展的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对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专家认可的结业者申请小额贷款,免予反担保。

 

三、完成我市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适应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把原只限于城镇居民的就业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社会劳动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以及鼓励和引导企业更多地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同时,在户籍、土地、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方面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形成有利于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比较完善的就业政策体系。

二是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出台政策,增加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调整支出结构,提高促进就业支出的比例,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的前提下,从当年筹集的失业保险基金总额中提取不超过20%的资金,作为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经费,按照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用于公共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力市场建设、金保工程建设及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等,将基金更多地用于促进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二)资金投入保障。

一是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在确保现有就业资金规模不减的情况下,“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继续每年按上年资金规模增加10%和按上年度征收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增量部分的10%用于就业经费使用。同时,扩大就业经费的使用范围,将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到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退军人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残疾人就业等。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就业经费投入约3亿元。

二是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资金投入。根据《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及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加快组织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929号)等文件精神,“十一五”期间,我市共需培训农村青年10万人,其中免费培训5万人,按每人培训经费1500元计算,共需投入培训经费7500万元。此外,肇庆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基地建设资金投入3000万元。

三是“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投入。根据《肇庆市“金保工程”立项方案》以及市发改局《关于肇庆市“金保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肇发改社〔2005104号)等要求,重点建设好“金保工程”信息系统,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我市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编制、经费、场地和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等维权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县(市)区在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分支或派出机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的比例达到18000。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实现劳动仲裁庭全覆盖的目标。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机构的建设,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专门的信访工作机构。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改善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学习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能力,为科学调控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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