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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肇庆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保护视力色: 来源:预算科     撰写时间:2023-05-24 17:16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关于肇庆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4月26日在肇庆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肇庆市财政局局长  钟伟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调整预算的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2023年,因发生省转贷市地方政府债券事项,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0.43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38.19亿元,需进行预算调整。结合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来文申请,建议在今年2月2日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预算的基础上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二、具体调整情况

  (一)省下达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及分配情况。

  1.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分配安排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第1批一般债券额度1亿元,主要用于市直广东肇庆中学初中部迁建项目。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列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相应调整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

  2.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分配安排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第1批专项债券额度92亿元,按照“急需、成熟、统筹、集中”原则,结合全市各地项目储备及债务风险指标情况,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重点项目等要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安排计划为:市本级30.43亿元(其中市直17.01亿元、高新区9亿元、肇庆新区4.42亿元)、端州区2.72亿元、鼎湖区4.58亿元、高要区15.85亿元、四会市11.96亿元、广宁县7.33亿元、德庆县7.27亿元、封开县5.2亿元、怀集县6.66亿元。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43亿元,列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调整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

  3.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安排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84.7亿元,用于偿还对应的2023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计划安排市本级38.19亿元(其中市直13.25亿元、肇庆高新区12.33亿元、肇庆新区12.61亿元)、端州区2.16亿元、鼎湖区4.29亿元、高要区8.79亿元、四会市11.42亿元、广宁县1.4亿元、德庆县5.57亿元、封开县4.59亿元、怀集县8.29亿元。由于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已按预计数编列再融资债券预算24.9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2.1亿元、专项债券12.84亿元),根据省下达额度需增加再融资债券13.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24亿元、专项债券3.01亿元),分别列入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调整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市本级年初预算。

  (二)预算收支调整变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变动。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由年初预算的121.29亿元调整为132.53亿元,调增11.24亿元(总收支已考虑市直与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上解收支在市本级内冲抵相应减少0.77亿元),调整后总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变动。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由年初预算的90.05亿元调整为123.49亿元,调增33.44亿元(总收支已考虑市直与肇庆新区的上解收支在市本级内冲抵相应减少1亿元),调整后总收支平衡。

  (三)其他事项。

  1.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市本级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按要求全部用于广东肇庆中学初中部迁建项目。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0.43亿元,按要求主要用于省重点项目、支持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其中:市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7.01亿元,用于肇庆至高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8亿元、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东段项目3亿元、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1.5亿元等13个项目;高新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9亿元,用于肇庆高新区生物医药物流智慧港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5.2亿元、肇庆高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项目2亿元等4个项目;肇庆新区新增专项债券额度4.42亿元,用于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亿元、肇庆市大型产业集聚区(肇庆新区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5亿元等5个项目。

  2.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变动情况截至2023年3月末,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即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基础上加上2023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为1,090.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5.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44.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1,045.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01.55亿元。市本级债务限额为489.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5.6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53.8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471.0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3.9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7.1亿元。此次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后,全市、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在限额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尽快下达新增债券额度,指导做好额度分配。指导全市各地科学合理分配新增债券额度,尽快履行预算调整等法定程序,将有关额度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二)尽快组织发行,有力支持项目建设。按照分月滚动发行要求,做好发行材料编制、信息公开等有关工作,结合项目分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及时筹集债券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三)督促加快支出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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