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落实惠民项目 办好民生实事
在今年市政府推进的十件惠民实事中,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7月1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确保此项民生实事的落实,我市通过全面提高低保、特困和孤儿养育标准,加大民生保障资金投入等措施,真正发挥了兜底线、救急难、保稳定的作用,有力地助推精准扶贫政策的全面落实。
据介绍,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2017年肇庆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城乡低保人均补差水平从每人每月418元、190元分别提高到457元和206元,达到省的标准要求。各县(市、区)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当地的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端州、鼎湖、高要、肇庆高新区将补差水平提升到504元、370元,提标后惠及城乡对象45801人。目前各地正陆续对未达标月份进行补发。
同时,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也进行调整提高。6月19日,市民政局印发《2017年肇庆市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最低标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每人每年11520元—20208元和9600元—20208元,全部超过省每年每人8088元的目标要求。目前,各地民政局、肇庆高新区社会工作局正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供养最低标准,并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最新城乡特困人员名册从2017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
此外,集中养育和分散养育孤儿的养育标准也得到相应提高。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集中、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1479元、1187元,其他县集中、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1450元、880元,达到或超过省的标准要求。1—6月份共为104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642万元,保障率100%。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落实发展新理念,深入研究新常态下民政发展的切入点,以群众需求为信号,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全力办好各项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