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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暂行措施》解读

保护视力色: 作者:就业创业科梁倩 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撰写时间:2023-03-14 16: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起草背景

  促进港澳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是增进港澳同胞民生福祉、助推港澳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

  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充分运用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来内地学习、就业、生活,增进港澳同胞民生福祉,促进三地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2021年9月,人社部等4部门出台《关于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1〕75号),对完善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和便利举措提出系列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4部委决策部署,确保与我省既有政策在执行中得以有序衔接,在深入走访调研和认真会商研究的基础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粤人社规〔202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港澳青年来肇就业创业,助推港澳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结合肇庆市实际,2023年2月制定《肇庆市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暂行措施》,本措施自2023年3月11日执行,有效期一年。

  二、文件制定主要考量

  经前期与港澳青年座谈交流及充分调研,在贯彻执行全省政策基础上,将港澳青年大体分为港澳青年初创企业、成长型企业、毕业期港澳青年学生、来肇就业港澳青年等类别,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状态、不同类别的就业创业实际需求,制定职业介绍、租金补贴、企业扶强、生活保障、服务供给等九条新措施,聚焦所需,精准施策,务求扶持政策效用最大化,切实吸引和帮助港澳青年圆梦湾区。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暂行措施》包括九项内容,从就业创业补贴、职业介绍、租金补贴、企业发展、见习实习、生活保障、服务供给、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八项举措内容,第九项内容是附则。

  (一)就业创业补贴。通过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符合条件港澳青年给予就业创业补贴。

  (二)职业介绍。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介绍人给予来肇职业介绍补贴,以亲情带动乡情,以乡情带动友情,吸引更多港澳青年来肇就业创业。

  (三)租金补贴。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业企业,叠加享受场地租金补贴,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促进港澳青年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四)扶优扶强。通过对发展较快、业绩突出的港澳青年创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增强港澳青年在肇发展信心。

  (五)见习实习。通过分别对符合条件的接收单位或参与学生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对吸纳期满学生就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港澳学生来肇见习实习,促进其走进肇庆、了解肇庆、融入肇庆,推进港澳青年入驻基地创业或落地肇庆发展。

  (六)生活保障。通过对来肇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给予来肇补助,在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给予一定保障,促进更多港澳青年在肇安居乐业。

  (七)服务供给。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服务补助,充分发挥多方社会力量,为港澳青年提供全方面、多样化的就业创业、法律财务、心理辅导等服务,优化港澳青年发展环境。

  (八)平台建设。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单位给予扶持资金,推动“港澳青年之家”、肇庆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及大湾区职场导师库建设,促进我市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为我市“1+9+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建设提速增效。

  (九)附则。明确指出《暂行措施》面向的支持对象为港澳青年、港澳高校学生、港澳青年创业企业、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并对以上名词定义作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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