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市民登录| 政务邮箱| 邮件订阅| 网站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专辑 > 助企纾困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遴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3-10-17 15:0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遴选工作的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日


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遴选工作的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着力遴选和扶持一批成长性、创新性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引领并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以下简称“科创50强”)应在肇庆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三个会计年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三)建有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

  (四)拥有有效的3件(含)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五)近1年没有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不属于环保不良企业,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三条  市科技局负责每年适时组织开展上一年度的“科创50强”遴选工作,按照企业发展水平、创新投入、创新产出等定量指标,围绕我市重点支持的相关产业,以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数据,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评价和遴选。

  第四条  在“科创50强”排名前10的企业中,开展标杆高新技术企业遴选。市科技局组织行业专家结合实地考查,按产业链支配能力、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科技贡献等定性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每年不超过2家。

  第五条  建立联合评价和审核工作机制,由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工信、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共同开展“科创50强”遴选工作。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提供“科创50强”评价体系有关指标数据。市发改局负责审核企业近1年是否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市环境局负责审核企业近1年是否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是否属于环保不良企业;市应急局负责审核企业近1年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情况。

  第六条  对“科创50强”、标杆高新技术企业遴选结果,由市科技局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第七条  加强“科创50强”联系服务,市科技局安排专人定期对接和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拓宽企业的金融、技术、人才、土地等创新资源需求解决渠道。

  第八条  市科技局支持和引导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牵头,聚焦产业链和创新链,组建高校院所支撑、产业链条紧密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组织开展科研协作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技术自给能力,保障产业链安全。

  第九条  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加大“科创50强”宣传报道力度,树立优秀典型案例,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日。


  附件: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评价体系指标

 


肇庆市科技创新50强企业评价体系指标

研发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权重

指标解释

数据来源

记分方法

发展水平指标

(4项)

营业收入(万元)

5

企业纳税填报的从事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税务部门提供当年和上一年度企业数据

得分=企业二级指标数值÷所有企业中二级指标的最高值×权重

营业收入增长率(%)

5

企业营业收入增加额对上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率

自动计算

纳税总额(万元)

5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总额

税务部门提供当年纳税总额

人均纳税额(万元/人)

5

企业纳税总额与从业人员的比值

企业从业人员来源于科技部门火炬统计数据

小  计

20




创新投入指标

(5项)

研发费总额(万元)

1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填报的研发费数据

税务部门提供当年和上一年度企业数据

得分=企业二级指标数值÷所有企业中二级指标的最高值×权重

研发费增速(%)

8

企业研发费增加额占上年研发费的比例

自动计算

研发费占营业收入比例(%)

8

企业研发费总额与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自动计算

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万元)

8

企业按税法规定享受的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

税务部门提供当年企业数据

研发人员占比(%)

6

企业研发人员与从业人员的比例

科技部门火炬统计数据

小  计

40




创新产出指标

(6项)

拥有Ⅰ类知识产权数量(件)

7

企业当年拥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数量

科技部门火炬统计数据

得分=企业二级指标数值÷所有企业中二级指标的最高值×权重

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6

企业当年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

科技部门火炬统计数据

每万从业人员当年专利授权量(件/万人)

6

当年企业专利授权数量与从业人员的比例

科技部门火炬统计数据

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万元)

7

企业吸纳和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总额

科技部门提供

拥有国家研发平台(个)或近2年新增省级研发平台

8

研发平台包括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

科技、工信、发改部门提供

拥有国家研发平台得8分,新增省级研发平台得4分

近2年主持起草、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省级标准(项)

6


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得6分;省标准得3分。

小  计

40




100




加分指标

(4项)

近2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专利奖(项)

10


科技、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国家科技奖、专利奖获奖单位排第1名得10分,排2-3名得8分,排4-7名得5分,排7名以后,得2分;省级奖项得分减半。

近2年牵头立项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项)

3


科技部门提供

有,得3分;无,不得分。

近2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

2


市场监管部门提供

有,得2分;无,不得分。

近2年获得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5


工信部门提供

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得分5分;认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2分。

小计

2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