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肇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肇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徐萍华辞去肇庆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肇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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