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端州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通告
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端州区开展家禽 “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端州区限制活禽经营,具体限制区范围:东至端州区与鼎湖区的界址,西至黄禁,北至北岭山山顶,南起江滨堤路(含西江河滩)。
二、端州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得新设立活禽批发市场,经选定保留的活禽批发市场肇庆市恒利通农产品综合商贸城有限公司,按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升级并配套活禽代宰点,其他活禽批发市场统一整合到该市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不设立活禽零售市场。
三、自2016年2月29日起,端州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活禽经营限制区内所有农贸(肉菜)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等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其他人工饲养可供食用活禽类的经营和屠宰。
四、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营符合规定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配备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库或冷藏柜等保鲜设备,确保生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由各级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城市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五、端州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要严格把关,销售的家禽产品必须经家禽代宰点屠宰,相关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齐全,建立台账,留存相对应票据,以备产品来源的追溯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不得限制外地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生鲜家禽产品进入本市市场。外市进入本市的生鲜家禽产品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六、在端州区活禽限制区内经营生鲜家禽的经营者,请及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经营生鲜家禽产品营业执照的设立或变更登记手续。
七、实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广大市民要提高肉品安全意识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活禽交易,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家禽产品及其制品,如发现有非法交易、屠宰家禽和销售、使用不合格家禽产品的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报。
特此通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