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肇办发〔2012〕19号)和《肇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肇庆市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市直和省驻肇有关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安〔2018〕17号)要求,市安委会于2018年12月开始,组织对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以下简称“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原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并结合各地、市直有关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测评后,市安委办进行了综合评分和排定名次。
2018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设,加强监管执法,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把肇庆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2018年度,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其中,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成绩排前三名的分别为:肇庆高新区党政领导班子、端州区党政领导班子、怀集县党政领导班子;抽考的4个市直Ⅰ类单位(市主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农业局、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成绩排前两名的分别为: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原市农业局领导班子;抽考的4个市直Ⅱ类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包括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国资委、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成绩排前两名的分别为: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
肇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