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高水平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第三批重点建设医院名单的通知》(粤办函〔2019〕260号),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列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第三批重点建设医院。为加大对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高水平医院的支持力度,研究解决高水平医院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高水平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高水平医院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高水平医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范中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陈家添(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林金汉(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伟光(市卫健局局长)
陈浩波(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蔡大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袁海平(市发改局局长)
彭银祥(市教育局局长)
陈汉华(市科技局局长)
唐冬冬(市财政局局长)
周 燕(市人社局局长)
翁卓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丽文(市医保局局长)
李刚毅(市卫健局副局长)
李力强(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日常工作,由陈浩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