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肇庆市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5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1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190宗信访投诉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42项整改任务,需在2025年完成的2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剩余17项整改任务正在按时序推进,75宗信访投诉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
接下来,我市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美丽中国、美丽广东建设部署,锚定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深化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肇庆。
附件:1.肇庆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5日
- 附件1.肇庆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wps
- 附件2.肇庆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wps
- 附件3.肇庆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