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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2023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4-07-27 11:3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肇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压茬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切实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问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截至2023年12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的1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项,其它11项正在按时序稳步推进中。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190宗,已办结187宗,3宗阶段性办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夯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市各地各部门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线上培训与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督察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肇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各级责任。2023年,共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环委会会议、专题工作会议19次,专题研究部署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同志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导,协调推动铝灰渣处置、河涌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市人大、市政协进一步强化监督、帮扶,对生态环境建设共开展10次监督督导工作。

  (三)强化督办落实。建立健全调度、梳理、通报、督导机制,按月清单化调度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适时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督查抽查等手段对各地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市人大、市政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民主监督,并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2+1+1”工作机制,通过落实长短期相结合“3个方案”,强化夜间执法、分片区督导帮扶“2个抓手”,抓好NOx和VOCs工程减排“1个重点”以及做好移动源管控“1个基本面”等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制定“3个方案”。印发实施年度工作方案、下半年攻坚方案、三年行动方案等三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强化“2个抓手”。强化执法督导,采取“四不两直”,坚持重点时段专项督导和日常督导相结合;强化夜间突击执法、交叉执法,保持执法高压态势。2023年,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25宗。三是抓牢“1个重点”。积极推动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已完成VOCs减排700余吨。大力推动我市水泥、玻璃等行业开展提标改造,东部板块100余台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已完成NOx减排1000余吨。四是做好“1个基本面”。严格落实黑烟车抓拍、用车大户检查、环检站检查工作,全市建成6套遥感监测、17套黑烟车抓拍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2023年,共抓拍处罚黑烟车493辆,检查用车大户51家、环检站43家,立案查处环检站2宗。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一是推动水质断面达标攻坚,聚焦国考北江梁村、绥江五马岗等重点断面,编制断面污染源清单和分布图,抓好治理方案落实,全市8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二是切实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平,深入开展水源地监管检查,排查水源区周边环境风险敏感点。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分类和动态管理,印发实施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全市11个县级以上及2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面部署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河流超2500公里,排查入河排污口超2000个,全面完成肇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69个问题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加大违法查处力度,2023年,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34宗,移交公安机关涉水刑事案件3宗,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加强35家重点企业监管,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督促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重金属污染物达标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质量监督检查。二是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核算,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利用核算基础台账,督促排查发现违规开发的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整改。2023年,全市共组织开展87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调查数量同比增长2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全省率先完成垃圾填埋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近两年共组织建设了164个各种类型的地下水规范监测井,初步构建了我市地下水监测网,夯实了地下水环境管理工作基础。印发实施《肇庆市“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保持方案》,保障全市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Ⅴ类比例不高于20%,完成上级部署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先行先试、上下联动,推动全市工业、农业、生活固废及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水平有效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肇庆模式。

  一是观星(肇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用集装箱养鱼,将排放尾水进行四级沉淀池处理后返回集装箱重复利用,实现养殖尾水零排放,该绿色立体循环生态水产养殖示范模式在2023年生态环境部第一季度工作简报中作为广东省重要典型模式进行宣传报道。二是肇庆市高新区采用热电联产降低固废产量,利用余热对园区内区域企业进行集中供热,通过建立园区企业间原料与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园区固废就近利用,该模式荣获2023年广东省“十佳污染防治攻坚战典型案例”荣誉。三是发布国内首部《“无废景区”建设规范》团体标准,为其他“无废景区”创建提供规范和参考标准,依据标准成功打造七星岩和包公文化园两个“无废景区”。四是通过肇庆供销合作社体系建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打造肇庆市绿色分拣中心,为后续再生资源回收打实基础。五是华南(供销)再生资源交易平台,采用供应链条数字化管理、可视化监督、可追溯交易,实现了塑料回收的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信息流等五流合一,为塑料规范回收提供坚实基础;六是高要区通过在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建立示范点,采用VR技术进行全方位监管,为其他危废产生及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提供在线模板,助力提升危废管理水平。

  三、建设绿美肇庆,加快推动“绿色版图”扩容提质

  (一)推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一是切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科学分解2023年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至各县(市、区),按季度对各地能耗双控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全市“十四五”GDP能耗强度累计下降9%以上,完成省下达我市“十四五”进度目标。二是持续抓好节能监察。完成134家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并持续跟踪、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三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将程序性节能审查调整为实质性节能审查,从源头上严控新上项目能效水平。四是全面落实煤炭减量。2023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约为526.42万吨,达到预期控制目标。

  (二)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统筹生态空间布局。《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3年10月8日经省政府批复实施,提出以“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为发展愿景,着力把肇庆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府宜居山水城市”。落实广东省主体功能区格局,基于我市自然地理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构建“东南城市发展板块+西北生态发展板块”的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引领两大板块特色化、差异化协同发展。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为主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阶段性完成广东肇庆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印发《关于规范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任务(2023—2025年),2023年全市实现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面积105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102公顷的任务目标。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编制《肇庆市自然保护地规划》,印发《肇庆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先后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和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和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城镇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不断补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全市新增城市、县城污水管网182.54公里,新增镇级污水管网174.87公里,全市88个建制镇(乡)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达25.21万吨/日,累计完成957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79%,镇、村二级污水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积极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推进铝灰渣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铝灰渣处置能力约18万吨/年。利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搭建智慧治理平台,全市86家危废产运企业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全流程监管危废产生和运输,实现数字智能化管理。三是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完善。全面完成“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任务,目前全市共有6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2个在役,2个应急场,1个临时封场,1个已封场),2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市88个镇(乡)已全部建成镇级垃圾中转站(或采用压缩式垃圾车直运),1347个行政村,13759条自然村,全部建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同时,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一是持续深入整改。按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紧盯反馈问题,有序、深入、持久推进整改,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适时开展已完成整改任务“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措施切实有效,整改落实有始有终,问题彻底解决到位不反弹。二是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的督促指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巩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市统筹、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扎实推进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肇庆。

  附件:肇庆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措施进展情况

  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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