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肇庆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核准,现确定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639家单位为肇庆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现予公告。
肇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及《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核准,现确定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639家单位为肇庆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现予公告。
肇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