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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2024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公告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水利局     撰写时间:2023-10-25 18:2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对肇庆市2024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进行公告:

  一、河道河砂可采区

  (一)新兴江隔湖至大简段河砂可采区开采范围为:可采区长2.23公里(起点位于隔湖,坐标为X=2532115.095,Y=37636525.522,终点位于大简,坐标为X=2533958.394,Y=37637761.207;可采区平均宽约44.44米),距离左右岸岸线30米以上安全距离,遇岸边陡坡或有塌方位置离岸距离适当增加。开采面积9.91万平方米,控制开采平均深度1.50米,规划采砂量14.87万立方米,开采期限1年,上述内容以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内容为准。

  (二)新兴江大简至沙田坑段河砂可采区开采范围为:可采区长2.45公里(上游起点经纬度112.343230,22.889420;下游终点经纬度112.3643230,22.911203),采区位于河道中间位置,距两岸侧20-30米,遇岸边陡坡或有塌方位置离岸距离适当增加。开采面积10.89万平方米,控制采砂平均深度1.50米,规划采砂量16.34万立方米,开采期限1年,上述内容以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内容为准。

  二、河道河砂禁采区

  (一)2024年度,省主要河道西江(肇庆段)及北江(肇庆段)没有规划可采区,均为禁采区。

  (二)2024年度,市主要河道新兴江(肇庆段)、绥江(肇庆段)、贺江(肇庆段)除上述2个可采区外,均为禁采区。

  三、2024年度,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县主要河道和其他河道的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以各县(市、区)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肇庆市水利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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