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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撰写时间:2023-08-01 16:1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肇庆市扶贫志》和《肇庆市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编纂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纂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关于推进《广东省扶贫志》和《广东省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肇庆市扶贫志》和《肇庆市全面小康志》编纂任务,鼓励并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单位以志书或其他形式记录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历史进程和伟大成就,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主任: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市领导

  副主任: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外办、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市档案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府研究室、市公路事务中心、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肇庆海关、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肇庆监督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和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编纂委员会下分别设立《肇庆市扶贫志》编辑部和《肇庆市全面小康志》编辑部,均设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承担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志书编纂的具体组织实施。编辑部主任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编纂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根据责任分工,落实编修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稿件和资料,配合做好编纂工作。

  编纂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肇庆市扶贫志》和《肇庆市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完成后,编纂委员会自行撤销。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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