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宁县给家中50岁女性买医保,从50(或55之前)岁开始交纳可以持续到退休年限吗?
| 标题: | 在广宁县给家中50岁女性买医保,从50(或55之前)岁开始交纳可以持续到退休年限吗? | ||||||||
| 答复部门: |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 2025-06-14 | ||||||
| 答复: |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2 号)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需要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相关人员,您所述家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上述人员。如您家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有参加过肇庆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可选择到广宁县医保中心关系部开取职工医保延缴证明到县税务大厅延缴缴费;如在达到退休年龄前没有参加过肇庆市的职工医疗保险,则不能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如需进一步了解详情,请联系广宁县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758-8638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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