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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师资格考试费用津贴

标题: 健康管理师资格考试费用津贴
答复部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15
答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的有关规定,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在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service=https%3A%2F%2Fggfw.hrss.gd.gov.cn%2Fgdggfw%2FcasLogin?nextPath=%2Fonline-service%3FmoduleId%3D1)上,向户籍地、参保地或者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详细情况,您可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技工教育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758-220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