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不能报销某种病情是什么原因?
| 标题: | 医保不能报销某种病情是什么原因? | ||||||||
| 答复部门: |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2023-12-16 | ||||||
| 答复: |
根据《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规〔2022〕8号)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药,发生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不能报销的原因有: 1.就诊人员未购买基本医疗保险;2.普通门诊选点未定点到就诊医疗机构;3.普通门诊报销费用已达到年度最高限额;4.就诊项目没有符合医保目录范围;5.未做好特定病种门诊备案,备案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当前就诊医院。如有以上情况均无法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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