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有哪些权利
| 标题: |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有哪些权利 | ||||||||
| 答复部门: |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2023-11-17 | ||||||
| 答复: |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二)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投诉;(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服从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四)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五)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 详细情况,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758-227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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