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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若出租房屋的房产所有人为单位(公司)建议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司)公章或经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备案的合同专用章;若房产所有人为个人,建议房产所有人签名、填写身份证号码、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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