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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及岗位聘用

标题: 职称评审及岗位聘用
答复部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15
答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8〕275号)第34条第(1)点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第34条第(2)点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岗位聘用问题,请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详细情况,可向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758-220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