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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注销

标题: 电动车注销
答复部门: 肇庆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11-15
答复:

  根据《肇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有损毁、灭失、报废、质量问题退车等情形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原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需要的资料: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如行驶证或号牌遗失的,可以不提供,但需要如实申告。办理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16号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三楼档案中队,联系电话:0758-2962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