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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驾驶人员不能正常驾驶机动车的原因

标题: 咨询驾驶人员不能正常驾驶机动车的原因
答复部门: 肇庆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10-16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