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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利率调整问题

标题: 关于公积金利率调整问题
答复部门: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0-16
答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调整后,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35%;5年期以上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75%和5年以上 3.325%。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不需个人进行操作。

  如有其他咨询请拨打0758-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