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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去向的问题,格栅渣、污泥是否归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HW01类别?是否可接收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处置?

标题: 关于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去向的问题,格栅渣、污泥是否归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HW01类别?是否可接收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格栅渣、污泥处置?
答复部门: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11-16
答复:

  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执行。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沉淀污泥和化粪池污泥具有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应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如不具有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则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二、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可交由肇庆市肇卫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