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141332/2011-09210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肇庆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1-12-01
名称: 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通告
文号: 肇府〔2011〕33号 发布日期: 2011-12-01
主题词: 环保;;;污染;;;工况法△;;;通告
【打印】 【字体:    

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1-12-01  浏览次数:-

 

 

 

 

 

 


肇府〔2011〕33号

 

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

尾气排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6号)和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18号)要求,从2011年12月1日起,我市实施“工况法”(稳态工况法、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工况法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肇价函〔2011〕98号)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相关文件下载: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