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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141332/2012-00276 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2-03-23
名称: 印发关于我市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肇府办〔2012〕 14号)
文号: 肇府办〔2012〕 14号 发布日期: 2012-03-23
主题词: 教育;;;工作;;;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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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我市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肇府办〔2012〕 14号)

发布日期:2012-03-23  浏览次数:-

 

 

 

 

 

肇府办〔2012 14

  

 

印发关于我市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我市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我市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工作的意见

 

我市自2010年初全面启动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以下简称教育“创强”)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决定》精神,强力推进教育“创强”各项工作。近两年来,我市教育“创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连续两年成为全省创建教育强镇最多、推进教育“创强”工作步伐最快的地级市,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2012年是我市教育“创强”工作的攻坚年,实现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目标任务十分繁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市教育“创强”工作步伐,切实抓好市政府惠民实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今年底实现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目标,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推进教育“创强”工作的强大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为校舍项目建设的报建、招投标等工作开设“绿色通道”,对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土地使用证并坐落在校园围墙范围内、用地无争议的建筑物,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公告后无异议的基础上,给予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二、加大对教育“创强”经费的投入

  要进一步落实教育“创强”经费投入以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筹措为主的工作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经费列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并按时把教育“创强”资金划拨到位,保障各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装备需要。校舍基建项目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程序。要建立健全建设资金监管制度,校舍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核算,每半年要接受教育、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通过组织“教育基金百万行”等形式,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资金,为教育“创强”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从2012年起,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适当向学前教育倾斜,地方教育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幼儿园建设。各乡镇要集中力量办好公办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力争把中心幼儿园创建成为市一级以上优质幼儿园,并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在乡镇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在省教育强县督导验收前,创建1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不断提升县域学前教育的办学品位。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与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经费分担机制,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费标准,规范学前教育收费。

  四、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

  各地要把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促进教育权利和机会均等的重要举措来抓,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市的统筹规划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要配备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为学区内的随班就读学生提供服务。

  五、确保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将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与创建教育强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及规范化学校建设结合起来,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从根本上防止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到2012年底前,全市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竣工率要达到100%,建立和应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肇庆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对各地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六、大力实施“强师振教”工程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紧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农村学校为重点,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制度,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以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需要。

  七、规范中小学闲置校产的管理

  要以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为单位,科学编制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规划,扎实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资源优化整合,不断提升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水平。撤并后的中小学富余校舍资源要优先安排用于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及其他教育资源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教育资源流失。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尽快制定《中小学布点规划》,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用地。

  八、建立健全扶贫助学长效机制

  各地要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长效机制。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上学交通费和寄宿学生生活费进行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教育   工作   意见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3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