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府办函〔2013〕159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
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协调,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郭 锋(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郑剑戈(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石栋(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梁耀钧(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黄社生(市编办主任)
陈 鹏(市发展改革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江军洲(市财政局局长)
谈郁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子骞(市统计局局长)
林金汉(市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法制局承担。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