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落实关于扶持与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
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肇府〔2015〕7号)精神,为确保该20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20条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各牵头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迅速制定实施细化方案,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共同促进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各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化方案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制定。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