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肇庆市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66号)精神,进一步便利我市二手车交易,繁荣我市二手车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保证符合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自由流通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禁止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部署要求。跨地区迁入我市的二手车,应当符合我市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
落实国家关于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的要求,统一制定全市二手车交易登记规定,公布办结时限。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国税、保险、金融等部门要整合优化服务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简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程序,不得违规增加限制办理条件,方便群众办理车辆转移登记、纳税、保险、贷款等手续。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二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直接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缩短二手车交易登记时间。畅通二手车交易市场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优化二手车交易、纳税、保险和登记等流程,开展一站式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搭建二手车流通信息平台
建立二手车流通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覆盖生产、销售、登记、检验、保养、维修、保险、报废等汽车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体系建设工作。推行汽车维修、保险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汽车维修记录信息、保险赔付记录信息等向社会开放,便于公众查询。鼓励第三方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信息服务。(市商务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局、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四、加强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对二手车市场主体实施协同监管,并在“信用肇庆”网提供公示或查询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促进二手车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发展改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
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原则,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贯彻落实二手车交易税收政策和《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对二手车交易的税收征管。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不按规定开具《二手车交易统一发票》以及造成不征少征税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市财政局、市国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培育二手车交易金融服务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为二手车交易提供特色金融服务。加大二手车交易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二手车贷款业务降低信贷门槛,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经营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二手车贷款的首付比例,可在30%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审慎和风险可控原则自主决定。推进二手车交易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开展远程客户授权,打造新型服务平台,探索二手车交易信贷等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款。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符合二手车交易特点的车辆贷款保证保险等专属保险产品,完善二手车保险办理流程,允许经客户授权的代理人到保险公司办理二手车保险业务,不断提高二手车交易保险服务水平。(市金融局、银监会肇庆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创新经营模式
推动二手车经销企业品牌化经营,提升整备、质保等增值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批品牌二手车专营精品店。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连锁经营,建设一批车辆检测和整备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统一规范的区域性品牌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互联网+二手车流通”,引导二手车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网络拍卖等交易方式。推动新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车经销业务,积极发展二手车置换业务。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和质量认证、服务保障等品牌优势,拓展品牌二手车经营业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动二手车流通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对二手车流通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密切跟进上级相关法规修订出台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我市配套措施,强化市场主体和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便利二手车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汽车流通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制订、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行业自律。支持行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反映行业发展情况和企业诉求。要加大对便利二手车交易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并引导二手车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