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届省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欧永健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区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面临严峻挑战,空气质量问题引起了广大市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单从行政区域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有效解决当前愈加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是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途径。肇庆、云浮两市山水相依,通过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改善两市的空气环境质量、造福两地人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联防机制,共同打好大气、水环境质量保卫战,保护两地环境质量,肇庆市人民政府与云浮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4日在云浮市签订《肇庆云浮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合作内容包括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共同推进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联合监测机制、建立联动监察机制、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等方面。
2018年1月12日,广佛肇清云韶六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在肇庆市召开2017年度专责小组联席会议。会议上指出,自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环保合作以来,6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和支持,在跨界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环境联合执法、环境监测交流、环境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合作,在合作的多方面做法上达成了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共同为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最后议定了2018年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合作计划内容,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每项措施切实可靠;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市与市、县与县、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工作交流。
加强交界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建议》中提出我市封开县的华润水泥有限公司和德庆县的一些近江工业企业冬季盛行东北风的情况下会对云浮大气污染防治造成较大的压力。我市及封开、德庆等地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工作,封开县一直督促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在达标排放的同时,通过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加强优质能源利用等措施实现减排。一是积极推进各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6条生产线脱硝改造工程全部完成,脱硝效率稳定在60%以上,氮氧化物国家认定减排量7111.76吨。二是积极推进除尘改造工程。目前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均完成了“电改袋”工程,现1#、2#、3#、4#生产线窑尾、3#、4#生产线窑头及其它排污源已全部改用布袋除尘,提高了治污效率及排污稳定性。5#、6#生产线主体工程设计同时配套设计布袋除尘,并在建设过程中同时实施,现已建成投入使用,达到了良好的减排效果。三是着力降低企业能耗。2017年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可比熟料和水泥综合能耗及综合煤耗及综合电耗都优于行业限额标准。德庆县按照市的统一要求,推动将陶瓷企业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从国家的18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收严至10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同时加强对运输、储存等环节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控制。
同时德庆县加强对大气污染来源的分析,根据聘请的北京怡孚和融科技有限公司对德庆县城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研究分析结果,每当主导风向为东风或东南风时,与德庆县城区一江之隔且处于上风口的郁南县南江口镇的水泥(中材亨达水泥厂)、陶瓷(新顺景陶瓷)和露天堆场(煤等)码头(南江口港务所码头、沙石货运码头、诚通码头)等污染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向德庆县城区输送,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由此可见,城市间的大气污染是相互影响的,各地在做好本地排放管控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市之间甚至省际之间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非常赞同人大代表提出的西江沿线城市大气联防联控实行“六个统一”的原则,包括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监测预警、统一减排措施及统一保障。通过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西江两岸群众能呼吸上更清洁的空气。
二、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肇庆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肇庆”,努力实现“绿富同兴”。我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不推诿、不回避,直面问题、铁腕整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肇庆市城区空气质量排名从全省垫底,提升至18名,与2013年相比,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下降21.7%,6项空气污染物浓度实现全面下降, SO2下降50.0%,PM10下降32.9%,PM2.5下降22.6%,其中,约束性指标PM10、PM2.5超额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国家和省对我市下达的下降10%、15%的考核任务。优良天数从252天上升到309天,增加57天。2017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7,同比上升5.7%,排在全省18名,同比上升1名;优良天数比例为84.7%,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排在全省16名,同比上升1名,珠三角排名第4,同比上升3位。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强化部署制定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研究、亲自落实、亲自督办,市政府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组织夜间突击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问题,推进问题整改;印发实施《年度实施方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制定《大气治理和整改总体方案》《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以及不利气象条件下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二是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全面完成陶瓷、玻璃提标改造,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把陶瓷行业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从18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收严至10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生活玻璃按照平板玻璃的标准执行。同时,将在线监控数据作为执法处罚依据;对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完成安装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在线监控39台;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策整治完成47家(省任务17家),安装VOC在线监控企业9家。三是加强黄标车和高排放车辆监管执法。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联合加大路检力度,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全年完成黄标车淘汰2355台,完成率127.37%。强化公安、交通、环保联合开展城区泥头车等专项整治,全年共上路执法29次,查扣车辆176台,对286辆重型柴油车进行尾气检测,对超标车辆开出代码6063处罚单。四是加强扬尘源控制。制定《肇庆市扬尘源污染防治规范》,启动《肇庆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落实城市道路清扫规定,强化施工现场“六个100%”防尘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督促落实整改,共发出的《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121份,《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99份,《动态扣分通知书》180份,《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39份,《停止施工通知书》2份,立案查处4宗。五是严禁各类露天焚烧。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项目,按计划推进全市30万亩水稻秸秆还田,同时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专人负责,对生物质露天焚烧实行严防死守,共查处并制止生物质露天焚烧920宗。六是提前应对,精准防控。推进自动监测网格化工作,在城市建成区共布设50套微型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着重对空气质量6项指标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分析研判。强化不利气象条件应对。2017年共启动了10次不利气象条件提前应对,通过强化执法监管、减排限排和临时限产、停产、停工等措施,全力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全年共有21次成功将预测轻度以上污染天气控制在良以内。七是强化督效问责。落实了月度约谈和形势分析机制,每月对东南板块、西北板块排名后两位地方政府公开约谈;在全省率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百日督查行动”,坚持“夜查+双休”错时监管,实现空气质量保障执法常态化,共开展24次大规模空气质量保障执法检查和夜间突击执法行动,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同时强化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和地方环保责任制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为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我市在去年10月份出台了《肇庆市2017年度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当预测AQI指数上90时,就启动提前应对措施。进入12月,按照省的工作部署,措施力度进一步加大,重点涉气行业实施全停,城区工地全面停工,从调度用电情况来看,今年1月1日相比去年12月1日的区域总用电量下降了33%。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逐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力争2020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2018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开展环境提质八大整治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我市深入分析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就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城市环境、扬尘污染源、生物质露天焚烧源、城乡河涌及黑臭水体、禽畜养殖污染、农业投入品及土壤污染防治等污染源在全市开展八大环境提质整治行动。成立由市长任总指挥的八大环境提质整治工作指挥部,每项工作明确一名市领导为牵头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加快淘汰传统低效产能,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从源头上减少结构性和区域性污染。加大对陶瓷、印染、电镀、造纸、制革、固体废弃物加工利用、冶炼等七大传统低效行业退出和整治提升。
(三)继续深化项目治理,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巩固国电超洁净排放改造成果,对全市在用燃煤锅炉开展除尘提标改造,实施最严格的污染排放特别限值。巩固陶瓷行业和生活玻璃行业提标改造成果。加快生物质锅炉的整治,进一步研究推动陶瓷、玻璃、10-35蒸吨燃煤锅炉全面改燃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四)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强移动污染源专项整治。严格新车准入标准,加强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加大对流通领域车(船)用、施工机械油品油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达标油品的行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全面优化整合城区公交线路,加快完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的建设。加大宣传,倡议全体市民增强绿色健康和环保意识,自觉选择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五)强化督效考核,严厉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着力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督水平。加大对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作用,严格推进各项治理工作落实。每月公布各地空气质量排名,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及时调度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六)提升科学治污水平,有效应对不利气象天气。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持续深化PM2.5组分源解析研究,推进臭氧污染成因研究。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格化工作,强化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通过加强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做好重点企业减排限排等提前应对措施,以控制工业排放、压减燃煤设施排放总量等为主的临时限产、限排,甚至是停产、停工等手段,提前预防污染天气出现,削减重污染天污染物浓度峰值。
(七)加强区域联防联治。继续充分发挥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环保合作平台作用,进一步制定区域性联合防治行动计划,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并在规划环评会商、联动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将由过去属地管理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由单打独斗向齐心协力、群策群力转变。
专此函达。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1日
(联系人:赵文敏,联系电话:278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