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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141332/2018-07370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肇庆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4-21
名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8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号: 肇府函〔2018〕158号 发布日期: 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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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82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4-21  浏览次数:-
省科技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池晓钦等14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支持在肇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区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和根本出路,把科技孵化育成载体建设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聚集创新资源,构建创新体系,把肇庆打造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创新重要承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我市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孵化育成载体建设工作,将科技孵化育成载体建设工作列入全市创新驱动“1133”工程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肇庆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区建设。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过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服务体系,科技孵化育成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7年底,全市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同比增长12家,孵化面积达27.29万平方米,在孵企业数533家,实现全部县(市、区)全覆盖,拥有国家级孵化器2家、省级2家、市级8家,其中,肇庆学院大学科技园、肇庆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我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零”的突破;建成众创空间11家,其中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试点单位2家,基本建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的孵化育成体系。

  肇庆新区是全省9个重大发展创新平台之一,是肇庆重点打造的创新高地,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位于肇庆新区东南侧,占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将成为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平台,目前已经成功引进跨境通电子商务产业园、京东云华南总部、广东厚能智能制造基地、金环宇新材料研发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已全面铺开。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位于肇庆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与总部经济区范围,占地面积约83亩,一期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5亿元,将建设成为集商业、研发、创新、创业、孵化、公寓、展示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园区。园区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快速推进,计划今年6月底完成桩基础,9月底完成地下室施工,年底完成主体结构70%。

  在肇庆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具备良好的硬件和软件基础,一是高起点对标深圳湾科技生态产业园来实施规划建设;二是高校、企业、平台、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落户肇庆新区已取得较好的基础。在肇庆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对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意义重大,可积极承接粤港澳溢出的企业、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提升肇庆新区的创新引领作用,形成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以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以及未来的空港经济区为核心的连片创新空间发展,形成与广深科技创新走廊紧密衔接的肇庆创新产业带,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我市高水平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孵化育成载体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存在数量偏少、规模不大、层次不高、示范带动不够等问题。

  (二)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开放合作深度不足,以传统招商引资为主,对粤港澳大湾区的高校、人才、成果、产学研合作等方面需求迫切。

  三、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完善和提升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孵化育成载体多元化建设。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在我市建设孵化器或分支机构;支持北京、粤港澳大湾区等外地孵化机构在我市建立孵化器或分支机构,鼓励外资和民营资本参与创办混合所有制孵化器;引导产业创新联盟等社会组织领办孵化器,开展跨区域孵化;鼓励灵活应用众包、众筹、众创、众扶等新模式建设孵化器,形成多元化建设孵化器的格局。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型特色型科技孵化器鼓励各级组建与当地特色产业相衔接的孵化器,通过提升服务功能,打造众多的体现当地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竞争需求的专业孵化器,推动各地特色产业创新发展实现全市科技孵化育成载体建设快速、均衡发展。

  (二)加大对孵化器管理和扶持的力度。完善市级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推进孵化育成体系的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建立市孵化器协会,加强孵化器运营人才培养,支持孵化器建设综合服务平台,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在孵企业开放;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风投机构向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供贷款、风投、创投等融资服务。

  (三)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形成大湾区城市群“港澳深广研发、肇庆转移孵化转化”的创新协作、错位发展新模式,为我市融入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承接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支撑。

  (四)集全市之力推进肇庆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区建设,尤其在高校、人才、成果、平台等创新资源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承接珠三角核心区创新要素外溢转移、产业创新需求对接转化,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产业创新重要承载地。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省政府支持肇庆新区列入省级开发区,享受省的产业转移政策和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一是支持肇庆新区列入肇庆高新区扩区调区范围;二是支持肇庆新区广东西江高新区申报省级高新区认定;三是支持肇庆新区申报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认定。建议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给予支持,指导园区的申报工作,使肇庆新区在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享受更多的政策扶持。

  (二)建议省科技厅把肇庆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建设列入2018年“一市一重点”或省市联动专项提供资金扶持。

  (三)建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广东省内高校入驻肇庆,与肇庆本地高校共建分校或大学科技园,并批准用地指标,共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孵化园区建设。

  (四)建议省政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科技项目在肇庆等三、四线城市转化落地。

  专此函达。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明胜,0758—2899813,1382261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