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粤办发〔2018〕27号)以及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已于今年11月20日上线试运行。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制定《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优化系统建设方案》,现将该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肇庆市“数字政府”管理局筹备办公室反映(市“数字政府”管理局筹备办公室联系人:宾嘉和、冯伟照、卢宇航,电话:2786985、13822691905、13760032976、13929884230)。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优化系统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粤办发〔2018〕27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我市营商环境主题服务系统的通知》(肇府办函〔2018〕176号)、《肇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肇府规〔2018〕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际情况,制定系统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肇庆市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备案类、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工程类型为工业建筑且不涉及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和一般房屋建筑,建设性质为新建的工程。其中肇庆市端州区涉及市级和区级事项详细见附件1,一般房屋建筑总共涉及19个关键事项、29个按需事项、13个业务部门,申办流程见附件2;工业建筑总共涉及15个关键事项、14个按需事项、9个业务部门,申办流程见附件3。如果建设单位不选项目情形,可在工程建设全量事项中分阶段自选申办事项。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现有信息系统为基础,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
平台将打造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申办入口,优化建设的申办体验与办事效率,通过材料共享复用、电子证照接入等方式,减少建设单位所填报的信息项和材料。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各个事项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受理系统与各审批系统的互通互联,推行“同步审批、同步评估、同步反馈”的并行办理模式,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四个阶段事项行政审批时间。
根据工程类别、性质、场景进行细化分类,不同业务类型的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优化压减审批时间,其中系统一期上线的高频场景“企业投资—备案类—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一般房屋建筑类/工业建筑—新建”,全流程行政审批时间控制在62个工作日内。再根据《肇庆市产业投资项目”双容双承诺“直接落地改革方案(试行)》(肇府办〔2018〕9号),已经依法取得用地的项目,以及“工改工”的“三旧”改造项目,可直接在系统中申请直接落地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统一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二)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和中介事项;将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或者实行并联办理;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进一步下放或委托审批权限;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三)“一个平台实现统一申办入口”。在省、肇庆市现有信息平台基础上,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覆盖各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各层级,实现统一受理、并联申办、实时流转、信息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与各业务部门审批管理系统、电子审图系统(待建)、电子证照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流通共享、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详细系统功能建设见本文第六点。
五、事项材料优化
(一)事项优化。
1.取消事项。
取消建(构)筑物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2.优化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规划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并在该事项申办。
3.合并事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合并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一并办理。
(二)材料优化。
1.材料取消。
业务部门梳理确认的材料精简明细,总共涉及13个事项,4个部门,共100份材料。详见附件4。
2.材料提交方式优化。
涉及4个部门,13个事项,共34份材料,建设单位有条件网上提交电子件的情况下无需重复提交纸质件给相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打印存档。其中电子件有两种方式:纸质材料电子化;电子证照;带有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电子申请表单。详见附件5。
3.与电子审图、电子证照互通互连实现材料精简。
(1)通过与广东省电子审图平台(待建)互联互通,图纸材料实现无纸化递交,涉及4个部门,7个事项,总共11份图纸材料,见附件6,图纸材料统一在联合审图系统提交、保存、查询、审查,无需在相应事项申办入口提交。
(2)与电子证照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证照材料共享和无纸化提交,涉及6个部门,15个事项,总共28份证照,见附件7。如果有条件实现从电子证照获取数据,建设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版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根据需求自行打印存档备案。各证照现状说明:不动产登记证,目前未签发,证照签发后才可具备材料精简的条件;项目流程内产生证照,目前未全部签发,规划局总共3个证照目前有签发计划,如同步上线则具备材料精简条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证照库只有省内信息,可根据接口对接情况确认是否可精简;身份证目前未全部签发有法律效应的电子证照,暂不具备精简条件;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备案文件,目前肇庆可以正常使用电子证照。
优化后的关键事项材料优化情况详见附件8。
(三)表单数据项少填优化。
申办表单中涉及4个部门,8张表单,共209个数据项目,其中137项可精简,精简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立项备案核准信息获取项目信息,可实现82个数据项的少填;从申办事项选择的情形信息获取,实现6个数据项的少填;从前置办结结果获取,实现8个数据的项的少填;从三库一平台获取,实现41个数据项的少填。详见附件9。
六、系统建设功能
(一)总体设计。
由于工程类型、审批类型定义不一致,各地市的业务情形还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申办环节将根据各个地市的实际业务情况,在各个地市建设。规则引擎、流程编排等基础业务支撑功能,则由本项目建设。系统总体设计如下图所示:

政务服务网专栏面向申办人提供统一申办入口、流程编排引擎面向审批的流程设计、任务分发及进度反馈、各业务(生产)系统面向各业务部门的审批人员开展行政或技术审批、监管平台面向省住建厅进行审批过程的监管与考核。
(二)网络系统建设。
依据《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中“一办一中心一平台”的建设要求,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承担省级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系统的建设及运维工作。本项目使用的网络服务是由省现用政务云平台提供。
根据广东省政务云平台提供的云资源,本系统的部署架构设计如下:

七、与各系统的关系
(一)与政务服务网关系。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程项目专栏是申办人的统一申办入口,其服务体验遵循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访问入口、统一界面风格、统一用户体验要求,充分利用省政务服务网现有的界面设计规范及公共UI组件库,开发不动产专题,保持与政务服务网界面及操作风格的一致性。
此外,平外基于API网关与政务服务网现有系统的基础支撑服务能力进行对接,为业务系统提供身份认证、电子证照、事项目录、数字签名等基础数据和服务的支撑功能。
(二)与各业务部门审批系统关系。
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自建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通过API网关进行数据交换,实现审批过程中各项业务数据的传输共享。
由于各个委办局的业务审批系统不一致、不确定性较高,所以本方案采用风险较小的政务服务网专栏+流程编排方式,一方面通过政务服务网专栏统一申办入口,另一方面流程编排通过统一接口规范对接各业务审批系统,避免了各个业务系统复杂的调研和大规模改造工作;此外,针对无法对接的业务系统或没有业务审批系统的部门,可使用各个地市的公共审批平台完成审批,平台对接公共审批平台。
流程编排与各业务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对接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申请表单及材料的分发。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一站式受理平台将事项申请的表单及材料通过接口或者数据交换分发到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并通知部门审批人员,部门审批人员在业务系统中获取材料、启动审批;
二是审批过程信息上报。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通过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一站式受理平台的接口调用或数据交换,实时将各审批环节信息上报。
(三)与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关系。
与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的交互主要是项目信息(包括赋码)的取得和推送项目申办、审批过程、审批结果数据。
根据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的接口要求,开发相应的接口,以获取投资项目的基础信息,包括赋码。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向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推送项目申办、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数据,实现广东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监管。
(四)与公共审批平台关系。
由于部分业务部门没有自建的业务审批系统或者没有完成对接,则业务人员需要使用公共审批平台完成审批工作。与公共审批平台对接主要工作包括:一是申请表单及材料的分发。平台将事项申请的表单及材料通过接口或者数据交换分发到公共审批平台并通知部门审批人员,部门审批人员在业务系统中获取材料、启动审批;二是审批信息上报。公共审批平台通过与平台的接口调用或数据交换,实时将各审批环节信息上报。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接口或者数据交换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通过获取申请表单材料,二是上报审批过程信息。
(五)与电子化审图系统关系。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中,规划、施工等各类设计图纸的技术性审查占据了相当部分的审批时间。通过与电子审图系统对接,建设单位(或委托设计单位)可在该平台中上传设计图纸,业务部门(或委托审图机构)完成图纸的审查,审图的过程和结果数据将通过接口回写至本平台。审图结果、图纸文件等数据即可作为后续相关事项办理的材料依据,从而大大减轻了建设单位打印、递送图纸的负担,也保证了图纸的电子流转过程中的有效性,从而进一步压减全流程的审批时间。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事项清单
2. 一般房屋类建筑审批服务基本流程图
3. 工业类建筑审批服务基本流程图
4. 材料精简
5. 材料提交方式优化
6. 图纸材料
7. 证照材料
8. 优化后关键事项材料清单
9. 表单数据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