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肇庆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江森源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孔令炬 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海滨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黄庆麟 市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
李文杰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铭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黄文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成币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平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余锦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 俊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袁志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 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孔祥盈 市统计局副局长
王文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推进工作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联络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各种关键性具体问题,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完成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程海滨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平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收集、研究、分析全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报市委、市政府决定;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政策规章和工作部署,并制订具体的工作落实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省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动态及具体措施,并抓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