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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92388099/2019-22972 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肇庆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8-12
名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
文号: 肇府函〔2019〕356号 发布日期: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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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1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健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2019—2023年)

为加快推进健康肇庆建设,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意见》(肇发〔2016〕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肇府函〔2016〕488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肇府函〔2017〕375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2017〕11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2018〕1013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强基层、建高地、登高峰”的要求,围绕“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机制不活等问题,深入推进城乡、区域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全力建设健康肇庆,打造卫生强市。

二、总体目标

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主线,以建立优质高效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登高峰、建高地”为目标,大力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十个提升”,即提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活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水平,提升群众本地就医服务水平,提升居民群众健康素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水平,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居民群众健康素养。力争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左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床位数分别达到2.6名和5.1张。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3名以上。市、县、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分别达到国家、省标准。基本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78岁以上。用5年时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肇庆和卫生强市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登高峰、建高地”计划,提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活力。

1.启动实施我市“登峰计划”。从2019年起,全市推选5间左右“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对标省内先进水平,着力发展前沿医疗技术、建设高水平临床科研平台、制订政策引进高水平拔尖医学人才、打造一流医学学科、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接省内、外高水平医院,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龙头,建成省内一流的医院,打造一批省、市级重点临床专科,力争创建国家级重点临床专科。创建粤中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2. 积极实施“建高地计划”。与高水平医院开展共建共管,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端州区妇幼保健院、高要区人民医院、怀集县人民医院等医院以“建高地”为目标,与部省属医院、医药院校以及珠三角发达地区实力较强的医院建立跨区域合作关系,探索共建共管新模式,在医疗技术、临床人才、科研创新、学科发展、医院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临床、科研、教学、服务能力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将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建成在省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力争创建全省30家高水平医院之一。

3.大力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发展。在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等地推广深圳罗湖医院集团经验,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鼎湖区人民医院从2019年起合作共建紧密型医联体;在县域,借鉴广州花都区、清远英德市等地的经验做法,全面推进县(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规划建设紧密型网格化医疗共同体。切实抓好广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省试点工作,2019年要取得实效并在全市推广经验。全市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均要主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发挥引领作用。到2020年,全市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发展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参与医联体(医共体)建设。

4.健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诊疗、转诊审批、双向转诊等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细化落实有利于医联体可持续发展的医保总额付费等基本医保支付政策措施,合理拉开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基本医保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就医、就近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和推动形成患者“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到2022年,全市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县域住院率达到90%左右,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名以上。

5. 深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组团集中采购与配送改革。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与配送改革,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品按质优价廉的原则可在省药品采购平台、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广州药品采购平台等遴选品种及采购。探索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配送改革。积极开展供应链物流延伸服务改革,条件成熟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可依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配送企业并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链物流延伸服务。通过改革,进一步降低医院运营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6.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改革,增强联动效能。加快健全深化医改的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财政、人社、编制管理、民政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同时又要加强相互之间的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绩效考核和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行按病种分值付费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完善基本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当降低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市统筹。

7.加快发展多元化办医。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医疗机构。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卫生合作,支持并鼓励港澳资本和服务提供者在我市开办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以托管等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公立医院和港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社会力量合作办医提供高端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需求。鼓励公立医院在职和退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兼职开办诊所。加快推进端州区人民医院等与优质社会资本开展合作。到2023年,力争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占比均达到30%左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二)实施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建设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该院由肇庆新区管委会、中山大学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合作,按三级甲等标准建设的一家综合性医院。项目占地面积213亩,建筑面积154000㎡,规划设置床位1800张,力争201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筹建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当前,我市妇女、儿童医疗资源十分紧缺,为解决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床位不够等问题,规划按照三级甲等标准选新址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女儿童医院)新院。规划用地面积150亩左右,设置床位800张,力争在2022年前建成投入使用。

3.建设市精神病专科综合大楼。按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升级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规划建设市精神病专科综合大楼,建筑面积9800㎡,新增床位280张,改善我市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环境,力争2022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4. 加快推进在建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市中医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肇庆新区高端康复医院和市医疗废物处理站新站等在建项目建设,确保在2019年全面投入使用。

(三)实施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水平。

1.建设市级标准化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以市第一人民医院感染病区作为标准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进行建设,提升我市救治突发急性传染病综合能力,提高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在该病区改造6间负压病房、6间负压重症加强护理单元(ICU)、建设一间加强型P2级实验室、配备相关ICU设备、检验设备、临床辅助检查和转运设备,建成标准的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

2.强化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健全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开展经常性培训和演练,提高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医院重症医疗科、感染性疾病控制科建设,各县(市、区)依托综合医院建设突发急性传染病隔离病房,配备负压救护车等专业设备。强化突发急性传染病的监测与预警机制建设,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发布预警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3.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H7N9等突发新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强化源头防控,提高救治水平。强化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保障病原微生物和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达标。加强艾滋病检测和规范随访,提高重点人群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的可及性,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免费治疗。加强结核病、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麻疹、麻风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加强儿童常规免疫,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4.完善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整合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职业安全健康等监督执法职能和队伍,组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统一行使卫生与健康执法职责,2020年前,健全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重点组建端州、鼎湖、肇庆高新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提升群众本地就医服务水平。

1.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升级改造建设。(1)升级建设县级人民医院。端州区、高要区、四会市、德庆县、怀集县利用各种资源,加快在建的县(市、区)人民医院新院建设步伐,建设成为三级综合医院,鼓励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列入全省县级综合医院升级建设项目的高要区人民医院、四会市人民医院新院、广宁县人民医院、德庆县人民医院新院、封开县人民医院、怀集县人民医院新院升级建设项目,如期完成升级建设任务。(2)升级建设县级中医医院。6家列入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其中高要区、德庆县、怀集县中医院,加快推进在建步伐,四会市、广宁县和封开县中医院按标准提升基本设备配置水平。鼎湖区中医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加快升级建设,建成为与县级人民医院水平相当、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县级中医院。(3)升级建设县级妇幼保健院。按照二级标准改造建设6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其中列入全省升级建设项目的高要区、四会市、德庆县、封开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前改造完成;广宁县、怀集县妇幼保健院2021年前基本建成。端州区妇幼保健院整合区属相关医疗资源,做大做强,力争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2.实施5家中心镇卫生院升级建设工程。列入全省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的四会市江谷镇中心卫生院、广宁县江屯镇中心卫生院、封开县南丰镇中心卫生院和怀集县冷坑镇中心卫生院,力争2019年建成中等水平的县级综合医院[县(市、区)第二人民医院)]。升级建设高要区金利镇中心卫生院,力争2023年建成中等水平的县级综合医院。

3.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继续利用好省有关扶持政策,分年分批建设1100个公建规范化村卫生站,到2022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公建规范化卫生站的目标。有效改善农村群众的就医环境,保障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五)实施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居民群众健康素质。

1.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经费标准人均提高到60元,并逐年提高标准。向本市居民免费提供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14类55项服务项目内容。

2.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市孕妇产前胎儿染色体异常筛查率和结构畸形筛查率均达到80%以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及听力障碍等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建立妇幼安康精准医学检测中心,探索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等妇幼安康试点项目,不断提高严重致残致死性身体结构畸形、21-三体综合征胎儿产前医学干预率和甲低、苯丙酮尿症、听力障碍患儿早期诊断率和检测能力,减少严重致残致死性出生缺陷新生儿出生,降低出生缺陷患儿致残率。为符合生育政策等条件的夫妻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积极实施农村妇女 “两癌”(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在我市111个(其中广宁县26个、德庆县16个、封开县28个、怀集县41个)省定贫困村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基础上,并逐步扩大范围,直至实现全市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全覆盖,对筛查出患有“两癌”对象进行干预治疗,提高农村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

4.继续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在巩固现有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全市继续创建一批卫生村镇,积极推进国家、省卫生县城(镇)创建,2019年德庆县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落实“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步伐,到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提高城乡总体卫生水平。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确保城乡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1.着力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诊区和设施,加快推广远程医疗、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医疗服务模式,不断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加快智慧医院建设。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创建“廉洁诚信医院”和“平安医院”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安防体系建设。推广实施医疗责任险,探索开展医疗意外险等,健全多种调解有机结合机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2.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和名医工作室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市力争建成2-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0-15个省级重点专科、150个市级重点专科和一批特色专科品牌。每年建设名医工作室3—5个,发挥医疗行业优秀人才引领作用,促进医疗技术水平提升。

3.加强市、县两级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完善市120医疗紧急救援系统,建设“生命征互联网视频传输系统”。加强县级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和怀集县要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2019年底前院前急救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面积达到省的标准要求,急救医疗指挥计算机调度系统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急救车辆数量达到平均每5万常住人口至少配置1辆的要求,车载急救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确保县域内急救资源覆盖到所有人群。

(七)实施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行动计划,提升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市、县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构建以高水平市中医院为示范带动,县级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服务网络。市中医院力争建成省中医名院,县级中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支持四会市中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县级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提供中医药服务。

2.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与广州中医药大学合作项目的实施,借助省级以上中医院优质资源和雄厚技术力量,提升我市中医药发展和服务能力。建设国家、省、市级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15个,建成国家、省、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30个,创建高水平中医重点专科,完成省名中医师承项目10个。加快推进名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品牌项目。弘扬梁剑波学术思想及品牌,筹建梁剑波国医馆,推进梁剑波学术传承系列项目,举办高端学术研讨活动。加强市中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建设,高要区、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和封开县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111个。全市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9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8个,鼓励中医健康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和调剂使用,组建南药研究机构,大力推动中药种植、加工、生产等产业发展。

(八)实施卫生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医疗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水平。

开展卫生健康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建设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且与全省信息网络一体化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成我市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实现检验检查、影像结果区域内互认,市、县、镇、村四级医疗机构可开展远程诊疗服务,实现公共卫生资源共享和实时监管,规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推进家庭医生移动端签约,开展中医药信息管理系统、医疗影像云平台、移动预约挂号支付平台建设,升级建设全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2020年实现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建设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为全民健康提供在线服务。

(九)实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1.加大卫生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实施人才品牌战略,引进国家、省级医学专家及医学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发展若干名医学领军人才、50名高层次学科带头人、100名中青年拔尖医学人才、200名医学骨干人才和一批医学博士、硕士,评选一批“西江名医”“市名中医”,建设一批名医工作室。实施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行动计划,从2019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卫生人才。实施基层医疗卫生特殊紧缺人才“千人强基计划”,从2019年起,以县招县管县镇共用方式,用3年时间引进1000名以上应届全日制医学本科毕业生下沉到基层,其中广宁县、怀集县每年各引进不少于50名,德庆县、封开县每年各引进不少于45名。落实省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连续工作10年的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基层副高级职称认定工作。

2. 加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加大政府投入,按国家标准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从培训基地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培训条件、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基地建设管理,完善基地各项设施设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的招录和培养,以满足我市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3.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用人自主权,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员额制管理,实施人员总额控制并动态调整,实现编制内外人员同工同酬同待遇。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实施科学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力争到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

4. 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在保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绩效工资总量不予限制,人员实行“县招县管县镇共用”。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18〕226号)精神。实施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两持平”政策,逐年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到2021年,各县(市、区)基层医务人员平均待遇水平与当地公务员或教师水平持平,骨干人员绩效收入持平或高于当地县(市、区)人民医院同级医务人员平均水平。

(十)实施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提升居民群众健康素养。

1.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实施健康知识进万家、婚育新风进万家、肇庆名医大讲堂、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以及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专项行动计划,普及均衡营养、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大力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强化戒烟服务和学校控烟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切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场地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l5分钟健身圈。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大力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

2. 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肇庆城区探索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端州、鼎湖、高要城区和四会市建设一批健康社区(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四会市开展广东省健康促进市建设。德庆县推进省级健康县城试点创建工作。四会市地豆镇水车村、广宁县坑口镇上林村、德庆县马圩镇旺岗村、怀集县坳仔镇璃玻村等推进省级健康村试点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力争完成1个健康镇(县城)建设示范镇(县城),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个以上健康村建设示范村,端州、鼎湖、高要城区共建设100个健康社区(单位)和1000个健康家庭,四会市建设50个健康社区(单位)和500个健康家庭。

3.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协同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的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各地各单位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同时,要主动落实筹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引进社会资本,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抓落实意识,建立台账制度,逐条逐项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问责制,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相关项目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切实把好事办好,以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相关链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大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