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肇庆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规、规划和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宣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孔令炬(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 燕(市人社局局长)
陈添有(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建志(市教育局副局长)
苏亦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付运华(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成 员:贾世浩(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炳权(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鹏(市工信局副局长)
黄作英(市民政局副局长)
谭景全(市人社局副局长)
区汉聪(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占方(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 平(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 卫(市国资委副主任)
谢慈贤(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小企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专职副书记
伍自强(市税务局副局长)
谈亮天(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永青(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张东方(团市委副书记)
吴文娟(市妇联副主席)
潘仲南(市残联副理事长)
莫 锋(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欧 衡(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谭景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及时报市委编办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委法治办,市有关人民团体,省驻肇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