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9〕10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肇庆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副书记、市长范中杰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志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政数局、市税务局、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肇庆银保监分局、肇庆海关相关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各地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数局。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数局局长王诗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副局长何伟雄、市司法局副局长罗萃华、市住建局副局长陆韶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小企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专职副书记谢慈贤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管理事项,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数局局长王诗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副局长陈添有、市工信局副局长梁锦芳、市财政局副局长何旭辉、市资源局副局长朱朝阳、市环境局总工程师杨平、市住建局副局长陆韶文、市商务局副局长黄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小企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专职副书记谢慈贤、市金融局副局长程泽芳、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莫锋、肇庆海关副关长范哲函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事权下放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网络,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市发改局局长袁海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调研员罗永通、市科技局副局长谢炳权、市财政局副局长苏亦文、市人社局副局长谭景全、市国资委副主任黄放、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建良、市金融局副局长程泽芳、肇庆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孙艳红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事权下放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翁卓辉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局副局长范贵裕、市环境局总工程师杨平、市交通局副局长刘斌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处职干部)谭月红、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蓝伟、市税务局总经济师邹智勇、肇庆海关副关长谭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事权下放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孔令炬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调研员黄红敏、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少雄、市民政局副局长陈明辉、市司法局副局长罗萃华、市卫健局副局长王晓明、市医保局副局长李家琼、市社保基金局局长黄文生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全市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事权下放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数局局长王诗军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各地“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王军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订修订相关地方性实施意见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孔令炬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及成员参照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置情况另行明确。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县(市、区)及各功能区先行先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落实。
(三)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好办法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互相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因工作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所在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