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社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3日
肇庆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依托、以监督为支撑”的原则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
二、工作目标
2019-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3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3.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35%以上,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明显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明显提高,技能人才政策环境明显改善,为助力我市工业发展“366”工程和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三、突出重点群体,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一)实施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程。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一线职工、技术岗位职工轮训。积极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培训主体作用,对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困难企业开展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和转岗转业能力的各类培训,支持帮助困难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促进再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失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深入开展合作,联合培养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企业转型升级、大湾区发展的技能人才。到2021年,全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0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等)(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新兴产业工人培育工程。结合市场需求和我市产业发展,突出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技能人才。围绕促进转型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新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等新兴产业培训,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新生代产业工人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深入实施新生代产业工人(含港澳青年)“圆梦计划”。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等)
(三)实施现代农业农村精准培训工程。继续推进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返乡创业培训计划”“领头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计划”和乡村工匠培训等专项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大力推进人才“上山下乡”工程,加大乡村人才、新乡贤、大学生等投身乡村振兴的各类人才培训。完善市内及省际结对帮扶机制,健全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积极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广泛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团市委,参与单位:市民政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等]
(四)实施“粤菜师傅?肇庆名厨”工程。大规模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一县一基地、一镇一平台、一村一名厨”的“送教送技下乡”培训模式,提升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打造“粤菜师傅?肇庆名厨”文化品牌,扩大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旅游振兴、脱贫攻坚。积极推进省、市级粤菜师傅技能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到2021年,全市开展“粤菜师傅”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直接带动3万人实现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
(五)实施“南粤家政?肇庆管家”工程。结合多元化家政服务需求,构建“十心型”高、中、基础三层级“肇庆管家”培养体系,以“五提工程”为抓手,着重加强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健康护理等4个重点领域的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打造大湾区高端家政人才集聚地和连接大西南的保障供给型特色家政培训基地,争取成为全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力争到2021年,全市认定家政服务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名牌企业10家以上,建立省级职业培训示范基地3个、市级家政培训示范基地10个以上,每年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直接带动就业创业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
(六)实施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教育培训工程。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实用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全面摸清全市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称“两后生”)生源底数情况,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两后生”的教育培训意愿,分类组织“两后生”精准对接职业院校和各类技能培训机构,采取长、中、短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模式,使全市有教育培训意愿的“两后生”都能提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基本消除“两后生”无技能从业现象,不断壮大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肇庆工匠队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
(七)实施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程。大力实施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考取相关技能证书,实施退役军人能力提升计划,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定点培训基地。到2021年,退役军人参训人员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八)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工程。以大力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重点,开展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鼓励高危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察,确保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提高。(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以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到2021年,全市新增培训1581人以上,各类残疾人接受培训的机会明显增加。(责任单位:市残联,参与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
四、激发主体效能,增加职业技能培训供给
(一)推动企业扩大培训规模。各类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新录用员工和转岗转业职工的适岗能力培训计划、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并按规定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深化产教融合,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建成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
(二)夯实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加强对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及其合作方式进行引导,有条件的要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发展。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及时提供各类技能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等)
(三)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
(四)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和申报备案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对获得省人社厅批准的目录中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均可按省政策规定,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30%。将通用职业素质、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求职能力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等)
(五)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支持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和行业信息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政数局等)
(六)完善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与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国家、省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等考核评价方式。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制度,组建市级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制订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经备案后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具体办法参照省人社厅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设局、市应急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等)
五、完善政策支持,强化技能提升引导激励
(一)落实和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全面梳理现有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确保按规定给予各类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或职业培训补贴,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含交通费)。对企业自主开展或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受委托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各地要重点对受经济环境等影响的企业职工、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或自学)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鼓励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可再给予特殊优待。有条件的地方或单位可建立残疾人创业帮扶基金,如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用的,组织机构可按规定申请考核补贴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残联等)
(二)加大资金支持和监管力度。市直及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对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提取资金的筹集整合力度,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优化整合,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各地要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各地可安排经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职业技能提升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标准及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考核认定及督导、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相关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依法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和风险防控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等)
六、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技能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管委会)和职能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之一,抓紧抓好抓落实。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专责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将培训工作业绩作为分配财政补助资金的重要考虑因素,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并建立工作季报和年报制度,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研判,及时推动政策完善。
(二)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市级统筹、部门参与、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的工作格局。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改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职业院校承担技能培训任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管理及拨付;工信、住建、农业农村、扶贫、退役军人事务、应急、国资等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政策培训和专题宣讲,依托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方针政策,切实抓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公众知晓度和惠及面,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打造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推动全市技能提升工作迈上新台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宣传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市委法治办,市有关人民团体,省驻肇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