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引导和激励我市企业(组织)单位加强绩效管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9〕2号)的有关规定,经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考评审议和社会公示,同意认定广东高登铝业有限公司、广东德庆无比养生酒业有限公司、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2018年度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并按政策给予相关企业一次性50万元的扶持资金。
希望获得认定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行业、各企业(组织)单位要认真学习标杆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开创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