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解读
2025年5月21日,肇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肇庆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肇庆分行联合印发了《肇庆市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的收储管理、储存和轮换、财务管理、动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按照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市级储备粮制度体系建设,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但在日常管理中,关于自主轮换管理的规定还不够细化,未能满足市级储备粮管理的实际需求。例如,在开展自主轮换管理过程中,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普遍面临的周转仓容管理问题,市本级还没有相关规定明确解决方式;储备品种的自主储备轮换周期没有明确具体要求;承储企业关于自主轮换实物库存情况要求仍有待细化;动用储备时承储企业须承担的责任、未能履行相应责任的处罚措施等内容仍然不够明确等。为切实保障市级储备粮安全,亟需制定专门的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准确、品质优良达标、存储安全可靠、管理规范有序。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
(二)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粮规〔2024〕1号);
(三)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11号)。
三、目标任务
切实加强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准确、品质优良达标、存储安全可靠、管理规范有序。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实施细则》先后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和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意见,并结合反馈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2024年11月1日至15日,修改后的《实施细则》在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37条,分为总则、收储管理、储存和轮换、财务管理、动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七个章节。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内容: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农发行肇庆分行及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在自主轮换储备粮收储、轮换、动用和监督管理中的具体职责;二是规范操作程序,细化承储计划下达与调整、储备粮收储与确认等关键环节流程;三是强化管理要求,对自主轮换储备粮的储存及轮换、财务管理、动用审批及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四是落实监督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及企业的监管职责与工作要求。
六、涉及范围
承担市级储备粮承储任务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七、关键词诠释
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指由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储备计划,在确保储备规模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确定轮换时机、方式和数量,实现储备粮常储常新的管理机制。
八、特色亮点
(一)《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的最低实物库存标准,并要求市粮食和储备局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年度核查,对储备粮数量、质量等指标进行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市级储备粮存储安全。
(二)《实施细则》对市级自主轮换储备粮管理费用补贴作出明确规定,细化补贴构成要素和拨付程序,实行按季度拨付机制,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