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2024年5月24日,经市政府同意,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肇庆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大众更好的理解和执行《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土地资源需求不断增加,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的呼声高涨。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桥下空间利用仅设置了禁止性行为,对如何利用桥下空间方面缺乏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市桥梁桥下空间资源的安全管理和增效利用,规范桥下空间的安全管理,盘活桥下空间资源,制定并出台《办法》。《办法》的施行,将推动形成桥梁桥下空间“以用代管”的新模式,实现桥下空间高效利用并改善城市面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出台意义
充分合理利用桥下空间,既是对城市管理水平的综合考量,也是节约集约土地资源,推动资源利用的有益尝试。激活桥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城市建设新常态下面临的新课题。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出台,能利用“以用代管”的新模式,实现桥下空间的高效利用和城市面貌改善“双兼顾”,让更多“沉睡”的桥下空间“苏醒”过来,在确保桥梁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桥下空间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依据
依据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路政管理的实施细则》等,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借鉴参考了相关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桥梁桥下空间增效利用和安全管理,明确了十三条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目的及依据,主要明确桥下空间利用管理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为适用范围,主要明确适用该办法的桥梁范围,及桥下空间的概念。
第三条为利用原则,主要明确桥下空间利用管理的原则和相关利用模式。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为职责分工,主要明确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应急局、市公路事务中心、桥梁业主单位和管养单位、桥下空间使用者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分工。
第七条为利用流程,主要明确桥下空间利用的流程要求。
第八条、第九条为利用要求,主要明确桥下空间利用管理的七方面要求。
第十条为禁止行为,主要明确桥下空间范围内禁止的六项行为。
第十一条为非市管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有关规定,主要明确非市管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利用管理的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为解释部门,主要明确了该办法的解释部门。该办法由市交通局、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为实施期限,主要明确了办法的实施期限。该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五、特色亮点
《办法》弥补了我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规范性管理方面的空白,解决了桥下空间“该不该用”、“该做何用”、“该如何用”的重要问题,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了桥下空间的使用,既保护桥梁的安全运行,也对桥下灰空间的利用和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属于新出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