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推动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解读
2024年4月12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肇庆市推动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中共肇庆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意见》工作部署,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绿水青山的“颜值”,拓宽“两山”转化通道,促进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实现兴林富民、绿色惠民。是我市林业领域落实省委及市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的配套文件之一,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又一指导性文件。
二、目标任务
到2026年,全市林木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产业结构趋向合理,林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创新驱动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现代林业产业发展体系,行业整体竞争力明显提高,年总产值超亿元的现代林业企业由42家增加到45家以上,其中超5亿元由3家增加到5家以上,推动1家以上重点林业企业上市,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增加到545亿元以上。
三、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各地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32条,经沟通,采纳31条、不采纳1条。收到社会公众提交的意见建议1条,已采纳。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内容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生态优先、产业升级、资源增量、富民惠农”的方针,以建设现代林业强市为目标,立足肇庆林业发展实际,提出有关增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能力、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能级、扩大林下经济覆盖面、推进林业产业集聚发展、提升林业产业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共15项重点工作任务。
五、有利举措
改造提升林业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着力壮大一批现代林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现代林业产业集群,建设一批重点林业产业园区,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全力推动我市林业产业三产融合高质量发展。
六、利企惠民措施
(一)培育林业龙头企业。鼓励林农、企业和合作社等联合经营,支持林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向林业龙头企业倾斜。
(二)支持发展林下经济。鼓励企业和农户开发林下空间,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及森林景观利用。
(三)提高林业产业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林业社会中介组织和相关专业协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动林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四)放活林地经营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升林权价值预期和保障,推动实现资源变资产。
七、关键词诠释
林分:指郁闭度0.2以上,具有一定结构层次(树种组成、林层或林相、疏密度、年龄、起源、地位级等)的有林地。
林相:指林分的结构特征,主要包括森林的外貌特征、树种组成、树木高度、林冠层次、径阶分化和健康状况等。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在大面积森林景观斑块内,基于具体林分特点、预期实现的功能和目标,科学实施人工造林、低质低效林优化、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森林培育和质量提升措施,提升森林功能质量的过程。
低产低效林:指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影响,林分结构和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导致森林生态功能、林产品产量或生物量显著低于预期目标功能,不符合培育目标的林分总称,如“小老头林”。石漠化地区、沿海第一重山等困难立地条件的林分除外。
国家储备林:指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以及中长期战略储备的需要,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大径级用材林等森林。
八、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