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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22 15:2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管局于2024年1月印发了《肇庆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肇城管执法〔2024〕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大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指导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倡导市民低碳出行、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维护良好城市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市城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城区引进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政策+外地经验+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法,牵头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我市投放运营的具体实施路径进行考察调研,确定“边统筹规划、边建章立制、边部署实施”总体思路,并拟定《指导意见》。

  二、上级政策依据

  2017年8月1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三、制定《指导意见》必要性

  从市层面指导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推动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工作,避免因管理缺位、规范缺失导致车辆无序投放、企业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强化自行车道保障、强化市场和企业运营管理、规范企业经营服务、加强信用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开展服务考核评价、引导用户安全文明用车、明确责任分工、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等10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坚持“市级指导、属地管理、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原则。综合考虑城市管理、道路通行条件、交通安全等因素,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道路资源、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匹配的车辆投放机制。

  (二)加强自行车道配套设施规划建设。

  加强自行车道规划建设。制定自行车道规划,完善自行车道网络建设,新建、改建道路应落实自行车道规划。优化停放点设置。引导自行车停放点原则上在交通枢纽、公共场站、大型商业区、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建设净用地范围内合理配置。在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等规划预留自行车停放点设置空间。加强自行车通行管理保障。加强对自行车道以及停放点的管理,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政府监管责任。

  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制定发展政策文件和相关标准,指导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实施总量调控。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和市民出行需求等因素制定总量调控和配额管理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照运营企业报送运营方案进行投放数量配额管理。对企业运营情况进行季度、年度监测评估,采取政府评价、企业自评和社会公众、媒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评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安全出行、文明用车、规范停放。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市场和企业运营管理,在本市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运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经营,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鼓励企业引导承租人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建立健全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与管理系统。鼓励企业推行免押金、信用押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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