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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3-12 17:3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肇庆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11日印发了《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肇府函〔2024〕26号,以下简称《公告》),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公告》,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背景

  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推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和维护被征收农民合法权益,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有关要求,我省各市现行区片综合地价于2021年2月公布实施,即将实施满三年,为落实《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二、《公告》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

  (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19年10月23日);

  (四)《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1号);

  (五)《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

  三、《公告》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明确肇庆市征收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同时为土地征收补偿提供依据,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征收工作合法有序,促进肇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和制定要求

  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标准,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包括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划分区片,综合测算补偿标准,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五、制定原则及程序

  (一)区片综合地价制定遵循合理保障、平稳过渡、区域协调、公众参与原则。

  (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部署、指导各地开展;经县级测算并充分论证形成成果后,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平衡的方法,地级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县级根据平衡后成果依法听证;形成最终成果后报省自然资源厅,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六、实施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肇庆市,包括端州区、鼎湖区(含肇庆新区)、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

  七、主要内容

  汇总各县(市、区)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重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其中:

  (一)各县(市、区)区片综合地价:

  1.端州区分三个等别:第1等别8.05万元/亩,第2等别6.60万元/亩,第3等别3.18万元/亩;

  2.鼎湖区:5.23万元/亩;

  3.高要区分三个等别:第1等别6.60万元/亩,第2等别5.30万元/亩,第3等别4.77万元/亩;

  4.四会市分三个等别:第1等别7.05万元/亩,第2等别6.19万元/亩,第3等别4.70万元/亩;

  5.广宁县分两个等别:第1等别3.99万元/亩,第2等别3.74万元/亩;

  6.德庆县分两个等别:第1等别4.19万元/亩,第2等别3.80万元/亩;

  7.封开县分两个等别:第1等别4.52万元/亩,第2等别3.99万元/亩;

  8.怀集县分三个等别:第1等别4.52万元/亩,第2等别3.99万元/亩,第3等别3.66万元/亩。

  (二)地类调节系数及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

  1.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不设定地类调节系数;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设定园地调节系数为0.76,设定林地调节系数为0.45。

  2.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征收未利用地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参照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参照征收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八、与2021年公告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比情况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对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肇府函〔2021〕33号),区片划分情况、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分配比例、地类调节系数均无变化。

  九、有利举措

  (一)补偿标准明确

  明确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标准,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二)促进经济发展

  1、保障项目落地:明确的补偿标准和规范的征地程序,有利于保障各类建设项目顺利落地,推动肇庆市的经济发展。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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