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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全称: 肇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黄塘西路9号A幢
e-mail地址: zq-bgs@gdda.gov.cn
网站地址: http://zq.gdda.gov.cn
公开监督电话: 0758-2810351 传真: 0758-2810247
职能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职责权限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 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 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四) 依法组织、协调本地区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五) 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和指导实施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制定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六)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定标准、医疗器械产品和药品包装材料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七)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

 

(八) 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药物滥用的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九) 监督抽查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十) 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制度、办法和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十二) 指导本地区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 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