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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
单位全称: 肇庆市疾控中心
单位地址: 城中路194号
e-mail地址: zqcdpc@zqcdpc.org.cn
网站地址: http://www.zqcdpc.org.cn/
公开监督电话: 0758-2834810 传真: 0758-2852219
工作职能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管理和监测控制。利用流行病学资料开展传染病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疾病的预测预报,分析流行趋势,制订防治和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急性传染病疫点、疫区的进行现场调查与处理,及时控制疫情、防止蔓延。

 

  2、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全国计划免疫冷链系统管理办法》推行儿童计划免疫,在全市组织并实施儿童计划免疫方案。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含污水处理)消毒质量和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的监测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用品监测管理以及传染病疫点消毒处理技术指导工作。

 

  4、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开展职业卫生和放射监测工作,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和劳动卫生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辖区内工矿企业工人入厂前后的健康检查,开展司机体检工作,建立有毒有害工种的工人健康档案。

 

  5、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其细则,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生产食品容器具的产业以及饮食行业进行卫生监测检验。对从事上述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预防、控制相关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6、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有关法规和条例,对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化妆品、公共场所和消毒药械进行卫生监测。

 

  7、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制订预防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预防措施。

 

  8、负责对全市相关产品及样品的卫生检验,并作出评价。

 

  9、积极开展预防医学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科研成果,努力提高预防医学水平。

 

  10、开展全民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卫生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