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推动司法机关依法治市基本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市委提出建议。
(二)组织查处妨害司法的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与处理邪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