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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办公室 |
单位全称: 肇庆市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 城中路49号
e-mail地址: Sfb_msk@zhaoqing.gov.cn
网站地址: http://www.zhaoqing.gov.cn
公开监督电话: 2232295,2260805 传真: 2222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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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运转 |
(一)在办理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或代拟文稿(含市府办自拟文稿)过程中,凡需征求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意见的,先由承办人填写好《 公文承办催办处理单》,对征求意见单位提出回复时限要求(一般要求3~5天回复,急件即回复,内容复杂件视情节另定回复时限),并即日由通信员登记后在1个工作日内送达征求意见单位,县(市)区的视实际情况可采取邮寄或传真等形式发出。
(二)通信员将公文送达征求意见单位时,要办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要及时跟进催办,确保按时收回征求意见,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回收的,要查清原因,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报告情况,研究解决办法。
(四)因督查催办不力导致误时误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收文单位因超过时限回复而造成误时误事的,承办人要及时向办公室或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建议对收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成整改,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
(五)回收的意见须盖有被征求意见单位的公章或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否则,退回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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