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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 |
行政许可程序

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总地形图及各功能区平面布局图 3、建筑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及竣工验收书 4、卫生监测及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5、相关资料(卫生管理机构及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个案登记表、特种行业批件消防、环保部门意见,美容上岗证书、操作规程等) 6、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培训及体检证明)
收费标准 工本费:20元
发证费:10元 承诺时限 办证: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通过后可发证。
年审换证: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通过后可换证或领取年检标签。
变更: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审查,通过后可换证。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九号公布,自1995年10月30日起实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自1987年4月1日起实施) 下载材料附件 肇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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